发明名称 |
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应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应用。按重量百分计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的用量为0.01-10%。卷烟烟气中的有害物质有很多,例如亚硝胺、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有害物质包括焦油都是卷烟因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催化剂改善了燃烧的条件,使得卷烟燃烧更完全,因而减少了焦油的产生,同样可以减少亚硝胺、一氧化碳的产生。催化剂还可以与助燃剂、贵金属配合使用。本发明优选的催化剂对卷烟吸味影响小。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0880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08 |
申请号 |
CN200510113053.5 |
申请日期 |
2003.11.29 |
申请人 |
南昌大学 |
发明人 |
杨志宏;聂基兰 |
分类号 |
A24B15/2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B15/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昌新天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薛瑞石 |
主权项 |
1、催化剂在卷烟烟叶或烟丝中降低焦油的应用,催化剂为单一或混合的稀土无机盐、稀土有机盐;其特征在于稀土无机盐为单一或混合的稀土碳酸盐,稀土磷酸盐,稀土氢氧化物;稀土有机盐为单一或混合的稀土羧酸盐,稀土丁烯二酸盐,β-二酮类稀土盐。 |
地址 |
330047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北区理学院化学系聂基兰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