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道路作业警示头灯
摘要 道路作业警示头灯,主要由闪光电路、照明灯、充电电池构成,装在一可佩戴于人体头顶部的壳体内。照明灯采用LED圆形阵列,电池采用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或镍氢电池。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提供一种主动式发光的警示标志,这种标志与工作帽子上所配的两块Φ15*5的磁铁相吸合,使其牢牢地固定在工作帽的顶部,光亮呈360°闪射,无视线死角,并可在500m内很清晰地看到。同时,磁铁又是启动开关的外作用配件,通过磁性,使壳体内的干簧管导体连接,从而接通电路,警示灯开始工作;脱离磁铁后,电路关闭,警示灯停止工作。该实用新型体积小、重量轻,工作时间长,佩戴方便,光亮醒目,防水性能好,特别适合于在道路上作业的工人佩戴使用,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为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申请公布号 CN201265749Y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01
申请号 CN200820013840.1 申请日期 2008.07.02
申请人 张林 发明人 张林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21/084(2006.01)I;F21V31/00(2006.01)I;F21W111/00(2006.01)N;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 一种道路作业警示头灯,其特征是:由闪光电路、充电电池及照明灯构成,装在一可佩戴于人体头顶部的壳体内。
地址 116300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云岗小区3号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