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爆破处理方法 |
摘要 |
一种对密封在压力容器内的具有炸药及化学剂的爆炸物进行爆破处理的爆破处理方法,其能够防止爆破处理中的煤烟的发生,并且使化学剂的分解效率提高。首先,在爆破室(压力容器)(10)内放入所搬送的化学炸弹(爆炸物)(100),进行密封。其次,用真空泵(13a)从爆破室(10)内排放空气至真空状态后,从注入口(12)向爆破室(10)内送入成为大气压的15~30%的量的氧。然后,通过未图示的点火装置引爆化学炸弹(100)进行爆破处理。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9189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5.27 |
申请号 |
CN200580002642.4 |
申请日期 |
2005.01.20 |
申请人 |
独立行政法人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 |
发明人 |
藤原修三;松永猛裕;黑濑克夫;朝比奈洁;小出宪司 |
分类号 |
F42B33/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42B33/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主权项 |
1、一种爆破处理方法,对密封在压力容器内的至少具有炸药及化学剂的爆炸物进行爆破处理,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压力容器减压或抽真空;将规定量的氧封入到所述压力容器内,以使所述压力容器内的氧平衡成为正并且使爆破处理后的所述压力容器内的压力低于所述压力容器外的压力;然后,进行爆破处理。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