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器,其包括透射区和反射区。对于一个像素,在反射区中用于显示图像的光的相差值与在透射区中用于显示图像的光的相差值相同。当考虑示范性实施例和光的光程差时,反射区中液晶层的相差值是透射区中液晶层的相差值的一半,并且在透射区中的液晶层的相差值的25%到75%的范围内。而且,与偏振器的透射轴形成预定角度的具有慢轴的λ/4片形成在上基板和下基板之内以在反射区和透射区中显示相同的图像。结果,在反射区和透射区中显示的图像的色彩和亮度变得均匀,从而改善了显示装置的质量。
申请公布号 CN1014304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5.13
申请号 CN200810177839.7 申请日期 2008.08.07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禹和成;金成云;金熙燮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G02F1/1362(2006.01)I;G02F1/13363(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陶凤波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薄膜晶体管阵列板;对显示板,面对所述薄膜晶体管阵列板;以及液晶层,设置在所述薄膜晶体管阵列板和所述对显示板之间,所述液晶层包括双轴向列液晶分子,其中用以显示图像的像素区域包括透射区和反射区,并且在所述反射区中所述液晶层的相差值在所述透射区中所述液晶层的相差值的25%到75%的范围内。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