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有防止忘记熄火功能的炉具
摘要 一种带有防止忘记熄火功能的炉具,设置有:进行加热机构(2)的控制的控制机构(4)、在加热开始时进行启动的防止忘记熄火计时器(6)、优先于防止忘记熄火计时器而可以设定任意的时间烹饪计时器(7)、以及对烹饪计时器(7)的设定时间及剩余时间予以显示的显示机构(13)。当防止忘记熄火计时器(6)到达预先设定的规定的剩余时间时,控制机构(4)将该规定的剩余时间设定给烹饪计时器(7),并启动烹饪计时器(7)。本发明提供一种不仅确实可以防止因忘记熄火而持续的加热运转,而且还可以防止没有忘记熄火的场合时的烹饪中的熄火的带有防止忘记熄火功能的炉具。
申请公布号 CN10047390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01
申请号 CN200510083961.4 申请日期 2005.07.15
申请人 林内株式会社 发明人 仓地大修;花房明;森口诚治
分类号 F24C3/12(2006.01)I 主分类号 F24C3/1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刘新宇
主权项 1. 一种带有防止忘记熄火功能的炉具,设置有:加热烹饪物的加热机构、进行与该加热机构运转相关的操作的操作机构、以及对应于该操作机构的操作而进行所述加热机构的控制的控制机构;该控制机构具有:在所述加热机构的加热开始时进行启动的防止忘记熄火计时器、以及优先于该防止忘记熄火计时器而且借助于所述操作机构可以设定任意的时间并且当经过了所设定的时间时进行所述加热机构的停止的烹饪计时器;该带有防止忘记熄火功能的炉具还设置有:在该烹饪计时器的动作时对该烹饪计时器的设定时间及剩余时间进行显示的显示机构;其特征在于,在使用者未使用烹调计时器进行烹调时,当所述防止忘记熄火计时器到达预先设定的规定的剩余时间时,所述控制机构将该剩余时间设定予所述烹饪计时器,并启动该烹饪计时器,该烹饪计时器在经过上述剩余时间后,使炉具熄灭。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