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光材料、发光器件和电子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新颖的发光材料。另一个目的是提供具有降低的功耗的发光器件和电子设备。又一个目的是提供能以低成本制造的发光器件和电子设备。所提供的是包括基体材料、第一杂质元素、第二杂质元素和第三杂质元素的发光元件。基体材料是ZnS、CdS、CaS、Y<SUB>2</SUB>S<SUB>3</SUB>、Ga<SUB>2</SUB>S<SUB>3</SUB>、SrS、BaS、ZnO、Y<SUB>2</SUB>O<SUB>3</SUB>、AlN、GaN、InN、ZnSe、ZnTe和SrGa<SUB>2</SUB>S<SUB>4</SUB>之一;第一杂质元素是Cu、Ag、Au、Pt和Si中的任一种;第二杂质元素是F、Cl、Br、I、B、Al、Ga、In和Tl中的任一种;第三杂质元素是Li、Na、K、Rb、Cs、N、P、As、Sb和Bi中的任一种。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7492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2.25 |
申请号 |
CN200780003692.3 |
申请日期 |
2007.01.12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
发明人 |
坂田淳一郎;川上贵洋;山本孔明;片山视喜;横山浩平 |
分类号 |
C09K11/56(2006.01);C09K11/00(2006.01);C09K11/54(2006.01);C09K11/62(2006.01);C09K11/64(2006.01);C09K11/78(2006.01);C09K11/84(2006.01);C09K11/88(2006.01);H05B33/14(2006.01);H05B33/22(2006.01) |
主分类号 |
C09K11/56(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哲锋 |
主权项 |
1.一种发光材料,包括:基体材料;第一杂质元素;第二杂质元素;以及第三杂质元素,其中所述基体材料是选自以下组的材料:硫化锌、硫化镉、硫化钙、硫化钇、硫化镓、硫化锶、硫化钡、氧化锌、氧化钇、氮化铝、氮化镓、氮化铟、硒化锌、碲化锌、硫化锶镓及其组合,其中所述第一杂质元素是选自以下组的至少一个元素:铜、银、金、铂和硅,其中所述第二杂质元素是选自以下组的至少一个元素:氟、氯、溴、碘、硼、铝、镓、铟和铊,其中所述第三杂质元素是选自以下组的至少一个元素:锂、钠、钾、铷、铯、氮、磷、砷、锑和铋。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