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移动终端使用IPTV业务的系统和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使用IPTV业务的系统和方法,涉及移动通信网络和IPTV业务管理方法的技术领域。本发明系统包括WAP服务器,用于为系统提供移动终端的标识;EPG服务器,用于为移动终端提供访问业务的门户;SMS服务器,用于存储并管理用户的IPTV帐号,存储并管理与IPTV帐号相关联的移动终端标识,鉴权移动终端访问业务的权限。本发明方法包括:移动终端访问WAP服务器;系统侧确认移动终端的业务权限;移动终端访问EPG服务器,请求使用特定业务;系统侧响应使用业务请求并提供业务服务。本发明使用户可以更加方便地使用IPTV业务,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同时也为IPTV运营商开拓业务服务方式提供了可能。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7427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2.25 |
申请号 |
CN200810216314.X |
申请日期 |
2008.09.19 |
申请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木金 |
分类号 |
H04Q7/22(2006.01);H04H60/72(2008.01);H04L29/06(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Q7/22(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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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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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移动终端使用IPTV业务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线应用协议WAP服务器,用于为移动终端提供访问业务的入口,为系统提供所述移动终端的标识;电子节目单EPG服务器,用于为所述移动终端提供访问业务的门户;业务管理系统SMS服务器,用于存储并管理用户的IPTV帐号,存储并管理与所述IPTV帐号相关联的移动终端标识,鉴权移动终端访问业务的权限。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55号中兴通讯法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