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共享媒体数据的方法、终端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共享媒体数据的方法、终端及系统,其主要包括:由网络电视终端获取网络侧或本地录制设备或视频音频输入设备传送来的媒体数据后,将所述媒体数据传送到网络中;从而使得需要共享该媒体数据的设备通过所述网络获取所述媒体数据,以实现媒体数据的共享。因此,本发明可以将网络电视终端录获取的媒体数据通过网络电视网络提供给其他用户共享,以实现共享所述媒体数据的目的。而且,本发明实施例可以有效提高共享媒体数据的效率,即保证了共享媒体数据的实时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4586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1.14 |
申请号 |
CN200710118544.8 |
申请日期 |
2007.07.09 |
申请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罗忠 |
分类号 |
H04N7/26(2006.01);H04N7/16(2006.01);H04L12/2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7/26(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立明 |
主权项 |
1、一种共享媒体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网络电视终端获取网络侧或本地录制设备或视频音频输入设备传送来的媒体数据后,将所述媒体数据传送到网络中进行保存,以将该媒体数据通过网络提供给需要共享该媒体数据的设备。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