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以制造式(Ⅰ)之硫酸半脂的方法式中, A表示已被取代或未被取代之芳基或杂环基,n 表示整数1或2,该法系以酸与式(II)或式 (Ⅲ)化合物所形成之混合物进行反应式中,A 与n之定素与上述相同,而B表示氢或一种能被 酸水解之基团,反应期间并再反应系统内除去挥 发物质,在反应区内,能够(1)以作为酸之硫 酸及/或氨基磺酸与有机溶剂之共沸,或藉蒸发 或汽化将挥发物质去除,式(2)与作为酸之硫 酸、氨基磺酸、氯磺酸或硫酸与氨基磺酸、氯磺 酸或三氧化硫之混合物相捏合。 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方法,其中之反应系于 40℃至250℃间之温度范围内进行。 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方法,其中酸之用量对 式(Ⅱ)或式(Ⅲ)化合物中之一个─羟乙基 基(hydroxyethylsulfo nylgroup)而言,达1至3摩尔之间。 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方法,其中之酸系指硫 酸。 5﹒如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方法,其中硫酸在反 应系统之初浓度在20至100重量%之间。 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方法,其中之反应系于 矽藻土、活性粘土、活性碳、矽胶、褐煤或与反 应生成物相称之氨芳基──硫酸半乙酯等之存 在下进行。 7﹒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方法,其中之反应系于 惰性气体存在下或于减压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