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拖鞋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造型晶莹惕透、亮丽之拖鞋,乃系针对同类物品首先创作且适于美感。按,拖鞋对每一个人实有着重要而亲密的关系,每天我们都需要将已疲累的双脚歇在拖鞋上,享受轻松的自在,是而,一双拖鞋在造型设计上则显得格外重要,本案创作人即缘于上述之理念而加以研究开发出本创作者;首先,请参阅第一图所示,本创作之整体乃系以一种完全透明之鞋底设计,藉由此特殊之效果系可完全地将其鞋底面上之棱形空间展露出来,而给人一种温文、委婉之造型意象者;由其正、侧面观之,如第二、四及五图所示,其前端位置上之鞋耳系一体成型往上延伸一略长之圆棒状杆,在其顶末端处往后延伸有一呈角尖状之渐扩鞋耳顶面,而在其上并设有一椭圆形凹槽,其内侧黏设有一宝石饰品,继而,再往其两侧延续出两对称之交叉状弦线设计以连接于鞋底面上,而使该鞋耳两侧边形成一交织有序之感受,且在其上之适当间距上亦各设有一宝石饰品,形成一对比、匀称之和谐感受者;请参阅第六、七图所示,由其顶面观之,更能体会出本创作构造特征所营造而得之亮丽美感,其中,该鞋耳与鞋底之比例设计匀称,而在配合其底面上所成型之棱形格体,更以凸显出其匀称和谐之对比设计者。综观本创作整体之设计完全掌握了对比之设计美感,再配合其以透明之对照造型设计,不但凸显出本创作所欲表达的一种匀称、协调之平衡感,且采以透明之造型表线,更赋予本创作一种晶莹之亮丽感受者;又,本创作在同类物品中实属首创新意之设计,亦未见有相同或近似之形状公开于刊物或核准专利在先之事实,是而,诚已符合新式样之『新颖』、『美感』专利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祈请 贵审查委员详加细审并请早日赐准专利为祷。
申请公布号 TW184622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5.21
申请号 TW081300854 申请日期 1992.01.31
申请人 柯清波 发明人 柯清波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
主权项
地址 台中县丰原巿爱国街十五巷十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