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触控笔,系用以触控具有触控面板之电子装 置,并可指示一讯息,该触控笔包含: 一笔身,系用以接触该电子装置之触控面板,以输 入资讯予该电子装置,其中该笔身可暂时收纳于该 电子装置中; 一雷射指向器,系连接并固定于该笔身,可提供一 可见雷射光,以指示该讯息;以及 一开关,以控制该雷射指向器之功能开启以及功能 关闭。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雷射 指向器设置于该触控笔异于笔头之一端。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开关 系为一按钮开关,该按钮开关于该笔身暂时收纳于 该电子装置中时,不会与该电子装置形成干涉。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开关 系为旋钮开关。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旋钮 开关系为该雷射指向器。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触控笔,该触控笔更 包含一干涉机构,系用以与该电子装置形成干涉, 以防止该触控笔暂时收纳于该电子装置中时,自该 电子装置中滑脱。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触控笔,该触控笔更 包含一电池,系用以提供该雷射指向器所须之电源 。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电池 系为蓄电池。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电池 系为充电电池,该触控笔更包含: 一充电接点,系用以与该电子装置之充电接点连接 ,以接受用以充电之电源;以及 一充电电路,系与该充电接点连接,以将用以充电 之电源传送至该充电电池。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充 电接点系设置于该触控笔表面靠近笔头之一侧,该 充电电池也设置于该笔身中,靠近笔头之一侧。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电 子装置中用以输送电能予该触控笔之充电电路,系 与该电子装置中,用以输送电能予该电子装置充电 电池之充电电路分离。 12.一种触控笔,系用以触控具有触控面板之电子装 置,并可指示一讯息,该触控笔包含: 一笔身,系用以接触该电子装置之触控面板,以输 入资讯予该电子装置,其中该笔身可暂时收纳于该 电子装置中; 一雷射指向器,系连接并固定于该笔身,可提供一 可见雷射光,以指示该讯息; 一开关,以控制该雷射指向器之功能开启以及功能 关闭; 一充电电池,系用以提供该雷射指向器所须之电源 ; 一充电接点,系用以与该电子装置之充电接点连接 ,以接受用以充电之电源;以及 一充电电路,系与该充电接点连接,以将充电之电 源传送至该充电电池。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雷 射指向器设置于该触控笔异于笔头之一端。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开 关系为一按钮开关,该按钮开关于该笔身暂时收纳 于该电子装置中时,不会与该电子装置形成干涉。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开 关系为旋钮开关。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旋 钮开关系为该雷射指向器。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触控笔,该触控笔 更包含一干涉机构,系用以与该电子装置形成干涉 ,以防止该触控笔暂时收纳于该电子装置中时,自 该电子装置中滑脱出来。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充 电接点系设置于该触控笔表面靠近笔头之一侧,该 充电电池也设置于该笔身中,靠近笔头之一侧。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触控笔,其中该电 子装置中用以输送电能予该触控笔之充电电路,系 与该电子装置中,用以输送电能予该电子装置充电 电池之充电电路分离。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 系习知技术电子装置以及触控笔之示意图; 图二 系本发明触控笔之示意图;以及 图三 系本发明充电电路之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