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劈木机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便携式劈木机。劈木机包括一个机座,其具有一对整体侧部件;以及一个固定有所述整体侧部件的支承件。整体侧部件和支承件形成适于接收原木的支座。劈木机还包括:一个固定在支承件上的劈木楔;一个接触件,其能够以与支承件邻近的往复运动方式平移,以便使所述原木移动。劈木机还包括一个控制组件,其由开关操纵以便以往复运动方式驱动接触件。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3181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1.12 |
申请号 |
CN200510051992.1 |
申请日期 |
2005.02.23 |
申请人 |
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克里斯·J·刘易斯;塔库·欧西;查理斯·K·朗;肯尼思·M·布拉泽尔;马里恩·雷诺兹 |
分类号 |
B27L7/06(2006.01) |
主分类号 |
B27L7/06(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蒋旭荣 |
主权项 |
1.一种劈木机(10),包括:机座(18),其具有一对成一体的侧部件(26,28);设置在所述一对成一体的侧部件(26,28)之间的支承件(16),其中,所述一对成一体的侧部件(26,28)和所述支承件(16)用于容纳原木;可操纵地与所述支承件相连的劈木楔(14);接触件(54),其构造成以与所述支承件(16)邻近的往复运动的方式平移,以便使所述原木移动;以及控制组件(22),其中,所述控制组件(22)构造成以所述往复运动方式驱动所述接触件(54),其特征在于:每一个所述一体的侧部件(26,28)均包括前腿(34)、后腿(36)和在它们之间延伸的中间部分(38),其中前腿(34)、后腿(36)从中间部分(38)以一角度延伸,以及前腿(34)和后腿(36)至少一个与中间部分(38)一体形成。 |
地址 |
香港新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