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出租汽车顶灯
摘要 本发明系一种改良式出租汽车顶灯,其包含一本体,本体包含一长型板状之底座,底座两侧边端上成形有侧端槽,端槽上分别穿设有长型面板,面板另一侧上套设有一顶座,本体另有两端盖分别套设固定于本体之底座、面板及顶座所围绕空间之两端开口;另有两固定片,其一端固设于本体,另一端弯曲成形为一勾部。本体之高度与倾斜角度可藉由底座与顶座之外形改变做调整,以改善现有技术之出租汽车顶灯之高度受限之问题,而于架设时将本发明置放于车顶,再将固定片的勾部勾合于汽车顶侧门缝中即可固定,以此具有组装上便利与省时之优点,而于未组装时为不占体积之分离板块,于存放、运输与销售等过程中较之现有技术更具有占据空间小且易于收藏之便利性。
申请公布号 TW200838740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0.01
申请号 TW096111228 申请日期 2007.03.30
申请人 陈连生 发明人 陈连生
分类号 B60Q1/56(2006.01) 主分类号 B60Q1/5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桂齐恒;阎启泰
主权项
地址 基隆市七堵区实践路294巷10之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