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记录笔
摘要 一种发光记录笔,包括笔管、笔芯、笔夹。其特征在于:笔管内装有发光体、电池、一存纸室;笔管外有一开关,笔管有一锯齿状开口;所述笔管为一透明绝缘管套;所述发光体采用LED;所述存纸室内部存放纸条,并可根据需求对存纸室内的纸条进行更换;所述锯齿状开口位于存纸室,锯齿状开口的长度大于存纸室内纸条的宽度,纸条略伸出锯齿状开口,纸条可从锯齿状开口拉出。本实用新型可在夜间或者光线不足,而且没有照明工具的情况下,进行书写,随笔提供纸条,而且可当作小型手电筒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20110557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8.27
申请号 CN200720071811.6 申请日期 2007.06.28
申请人 上海市七一中学 发明人 张晓帆
分类号 B43K29/00(2006.01);B43K29/10(2006.01);B43K29/12(2006.01) 主分类号 B43K29/00(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粉宝
主权项 1. 一种发光记录笔,包括笔管、笔芯、笔夹,其特征在于:笔管内装有发光体、电池、一存纸室;笔管外有一开关,笔管有一锯齿状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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