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垃圾焚烧炉的托料机构 | ||
摘要 | 垃圾焚烧炉的托料机构,两根以上平行排列的支杆的一端固定在一支座上,一套筒内装有转轴,转轴上开有一排与支杆数目及位置对应的通孔,套筒上开有两排一一相对的通口,转轴上的每一通孔与套筒上每两个相对的通口相通,每一支杆穿过转轴上的一通孔及套筒上每两个相对的通口。本发明结构简单、可靠,通过它对炉膛内处在上部的垃圾的托举,可加快炉膛内下部垃圾的燃烧速度,保证燃烧完全的垃圾先被排出,垃圾焚烧炉采用本机构后,不向炉添加燃料对垃圾进行助燃,也能使垃圾得到较好的燃烧,进而达到节约能源的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1067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7.02 |
申请号 | CN200610170929.4 | 申请日期 | 2006.12.26 |
申请人 | 王曙光 | 发明人 | 王曙光 |
分类号 | F23G5/28(2006.01) | 主分类号 | F23G5/28(2006.01) |
代理机构 | 蚌埠鼎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建宏 |
主权项 | 1.垃圾焚烧炉的托料机构,其特征在于:两根以上平行排列的支杆(2)的一端固定在一支座(1)上,一套筒(5)内装有转轴(6),转轴(6)上开有与支杆(2)数目及位置对应的通孔(6a),套筒(5)上开有两排一一相对的通口(5a、5b),转轴(6)上的每一通孔(6a)与套筒(5)上每两个相对的通口(5a、5b)相通,每一支杆(2)穿过转轴(6)上的一通孔(6a)及套筒(5)上每两个相对的通口(5a、5b)。 | ||
地址 | 233010安徽省蚌埠市新怡绿洲19号楼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