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扩光效果之视讯摄影机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具扩光效果之视讯摄影机,其包含:一盒体;一上盖,该上盖固设于盒体上方,又该上盖设有凹槽;至少一个以上透光元件,该透光元件崁设于上盖之凹槽内,又该透光元件为透明状;一基板,该基板置设于盒体与上盖间,该基板设有至少一个以上之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与透光元件位置相对应;藉由该发光元件与透光元件位置相对应,使光线经由透光元件而产生均匀分散、扩大柔化之光线亮度效果,且藉由该发光元件与透光元件之颜色搭配,而可达具特殊之趣味视觉效果之目的者。
申请公布号 TWM333590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6.01
申请号 TW096220095 申请日期 2007.11.28
申请人 威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旭童
分类号 G03B17/56(2006.01) 主分类号 G03B17/5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宜宏 台北县新庄市昌隆街88号4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扩光效果之视讯摄影机,其包含: 一盒体; 一上盖,该上盖固设于盒体上方,又该上盖设有凹 槽; 至少一个以上透光元件,该透光元件崁设于上盖之 凹槽内,又该透光元件为透明状; 一基板,该基板置设于盒体与上盖间,该基板设有 至少一个以上之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与透光元件 位置相对应。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盒体设有第一透孔。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上盖设有透孔。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透光元件为各种颜色。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透光元件可为造型。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发光元件为灯泡。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发光元件为LED。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扩光效果之视讯 摄影机,其中该发光元件为各种颜色。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先前技术之立体示意图。 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立体示意图。 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分解示意图。 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该发光元件与透光元件对应 示意图。 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之剖面示意图。 第六图系为本创作之实施示意图。
地址 台北县三重市重新路5段609巷16号9楼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