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排气后处理系统的再生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构成排气后处理系统的一部分的可再生装置(23)的再生的方法和装置。所述可再生装置(23)在连接于内燃机(10)的排气管路(22)中被设置在催化反应器(24)的上游。内燃机的部分进气在再生期间被引导至所述排气管路(22),用以调节到催化反应器(24)的气流的温度。
申请公布号 CN1011804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14
申请号 CN200580049909.5 申请日期 2005.05.26
申请人 沃尔沃拉斯特瓦格纳公司 发明人 佩尔·佩尔松
分类号 F01N3/035(2006.01);F01N3/20(2006.01);F01N3/22(2006.01) 主分类号 F01N3/035(2006.01)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田军锋;王爱华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可再生装置(23)的再生的方法,所述可再生装置(23)构成排气后处理系统的一部分,所述可再生装置(23)在连接于内燃机(10)的排气管路(22)中被设置在催化反应器(24)的上游,其特征在于,内燃机的部分进气在再生期间被引导至所述排气管路(22),用以调节到催化反应器(24)的气流的温度。
地址 瑞典哥德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