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排气后处理系统的再生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构成排气后处理系统的一部分的可再生装置(23)的再生的方法和装置。所述可再生装置(23)在连接于内燃机(10)的排气管路(22)中被设置在催化反应器(24)的上游。内燃机的部分进气在再生期间被引导至所述排气管路(22),用以调节到催化反应器(24)的气流的温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804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5.14 |
申请号 |
CN200580049909.5 |
申请日期 |
2005.05.26 |
申请人 |
沃尔沃拉斯特瓦格纳公司 |
发明人 |
佩尔·佩尔松 |
分类号 |
F01N3/035(2006.01);F01N3/20(2006.01);F01N3/22(2006.01) |
主分类号 |
F01N3/035(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田军锋;王爱华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可再生装置(23)的再生的方法,所述可再生装置(23)构成排气后处理系统的一部分,所述可再生装置(23)在连接于内燃机(10)的排气管路(22)中被设置在催化反应器(24)的上游,其特征在于,内燃机的部分进气在再生期间被引导至所述排气管路(22),用以调节到催化反应器(24)的气流的温度。 |
地址 |
瑞典哥德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