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照明灯具,系在其灯罩内部建构有一照明模 组,该照明模组系包括有: 一载板,由一可挠性底层为基材,该底层上方依序 设有导热绝缘层以及导电层,该导热绝缘层系构成 底层与导电层之结合,而该导电层系设有复数线路 ; 至少一发光二极体,建构在载板的导电层上,并与 线路形成电性连接。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线 路之间设有由绝缘材料所构成的绝缘部供发光二 极体定置。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导 热绝缘层可以为导热胶或导热胶片,并可构成底层 与导电层之结合。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导 热胶系由双面胶构成。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可 挠性底层系为由金属材料所制成的结构体。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金 属材料系为铝、铜、铁或不锈钢。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可 挠性底层之厚度系小于或等于0.2 mm。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导 载板相对于底层下方铺设一焊料层。 9.一种照明灯具,系在其灯架上建构有一照明模组, 该照明模组系包括有: 一载板,由一可挠性底层为基材,该底层上方依序 设有导热绝缘层以及导电层,该导热绝缘层系构成 底层与导电层之结合,而该导电层系设有复数线路 ; 至少一发光二极体,建构在载板的导电层上,并与 线路形成电性连接。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线路之间设有由绝缘材料所构成的绝缘部供发光 二极体定置。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导热绝缘层可以为导热胶或导热胶片,并可构成底 层与导电层之结合。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导热胶系由双面胶构成。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可挠性底层系为由金属材料所制成的结构体。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金属材料系为铝、铜、铁或不锈钢。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可挠性底层之厚度系小于或等于0.2 mm。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照明灯具,其中该 该载板相对于底层下方铺设一焊料层。 17.一种照明灯具之照明模组系包括有: 一载板,由一可挠性底层为基材,该底层上方依序 设有导热绝缘层以及导电层,该导热绝缘层系构成 底层与导电层之结合,而该导电层系设有复数线路 ; 至少一发光二极体,建构在载板的导电层上,并与 线路形成电性连接。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线路之间设有由绝缘材料所构成的绝缘 部供发光二极体定置。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导热绝缘层可以为导热胶或导热胶片, 并可构成底层与导电层之结合。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导热胶系由双面胶构成。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可挠性底层系为由金属材料所制成的结 构体。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金属材料系为铝、铜、铁或不锈钢。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可挠性底层之厚度系小于或等于0.2 mm。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照明灯具之照明模 组,其中该载板相对于底层下方铺设一焊料层。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一习用照明灯具之结构示意图。 第二图(A)、(B)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照明灯具结构 示意图。 第三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照明模组结构示意图 。 第四图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照明灯具结构示意图 。 第五图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照明模组结构示意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