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提供一种实现符合图像内容的适当屏幕显示亮度并能充分减小耗电的显示装置。此液晶显示装置具有显示图像的液晶板和照射该液晶板的光源,并根据所述液晶板显示的图像的种类,控制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而且,一面保持白色的色度(白均衡)实质上恒定、一面调整光源发光亮度的增减。
申请公布号 CN10115165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26
申请号 CN200680010089.3 申请日期 2006.03.03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藤根俊之;小桥川诚司;杉野道幸;新山隆一
分类号 G09G3/36(2006.01);G09G3/34(2006.01);G02F1/133(2006.01);H04N5/57(2006.01);G09G3/20(2006.01);H04N5/66(2006.01)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显示图像的液晶板和照射该液晶板的光源,并且根据所述液晶板显示的图像的种类,改变对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的光源发光亮度特性。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