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按需解串行化数据对象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按照请求解串行化来自诸如企业软件系统之类的软件系统的数据的技术。例如,本文描述了用于当有软件应用需求时,将来自企业软件系统的由诸如可扩展标记语言(XML)之类的数据描述语言所表示的数据转换为对象的技术。该企业软件系统所连接的计算设备经由XML数据流加载多维数据。将该XML数据解串行化,从而创建由所述计算设备上执行的软件应用所请求的对象。剩余XML数据可以存储在计算设备上,直到软件应用请求相应的对象为止。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5159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3.26 |
申请号 |
CN200580040931.3 |
申请日期 |
2005.11.15 |
申请人 |
科格洛斯公司 |
发明人 |
A·D·韦斯 |
分类号 |
G06F9/44(2006.01);G06Q10/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F9/44(2006.01)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英 |
主权项 |
1.一种方法,包括:根据定义具有多个数据对象的分层对象模型的数据描述语言来存储串行化的数据;接收要求访问由所存储的串行化数据所定义的多个数据对象之一的请求;以及响应于所述请求,处理至少一部分所述串行化数据,以创建所请求的数据对象。 |
地址 |
美国明尼苏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