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点香器点火之安全警示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点香器点火之安全警示装置,主要是在点香器内部的按压开关与电子点火器间,并联有电子控制电路,该电子控制电路再连接一扬声器,当使用者压按按压开关后,电池组的电源将通过按压开关,分别供应电子点火器及电子控制电路工作,造成电子点火器自动于点香器瓦斯喷头上端的电极导针处点火引燃瓦斯,提供使用者燃香的火源,同时,电子控制电路工作,输出预设音频讯号由扬声器扩大,送出音乐、单频讯号或语音,达成点香器在有火源产生期间,持续警示使用者避免忘记将按压开关断路,造成瓦斯无谓浪费及发生火灾危险的安全设计者。
申请公布号 CN201032164Y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05
申请号 CN200720148639.X 申请日期 2007.04.29
申请人 许应良 发明人 许应良
分类号 F23Q2/32(2006.01);F23Q2/34(2006.01) 主分类号 F23Q2/3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彭晓玲;宛文鸣
主权项 1.一种点香器点火之安全警示装置,该点香器包含有本体、盖体及套筒构件组成,本体可供套筒组合,并供盖体盖合,套筒的顶面可预先安装有以调整杆控制瓦斯流量的供气装置,在瓦斯罐组入套筒后,瓦斯罐内存的瓦斯气体可输送至供气装置内,处于预备燃烧状态,且套筒的底环片上,分别预设有电池组、按压开关及电子点火器形成串联架构,当使用者压按按压开关时,电池组的电源经按压开关供给电子点火器工作,该电子点火器的点火讯号可经由导线连接至设于供气装置上方的电极导针,同时,按压开关被按压时,经拉引弹条引动轴动片,使供气装置内部的瓦斯气体流出,被电极导针间产生的高压电弧引燃,可由盖体的点火孔产生火焰;其特征在于:按压开关与电子点火器间,并联有电子控制电路,该电子控制电路再与一扬声器连接,当按压开关被压按形成通路时,电池组的电源供给电子控制电路工作,使电子控制电路输出预设音频讯号由扬声器扩大,送出音乐、单频讯号或语音,达成点香器在有火源产生期间,持续警示使用者避免忘记将按压开关断路,造成瓦斯无谓浪费及发生火灾危险。
地址 台湾省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