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程序执行控制电路、计算机系统和IC卡
摘要 一种防止从外部通信设备发送到计算机系统如IC卡并存储在其中的非法程序被执行的计算机系统。该系统包括CPU3、通信电路4、存储第一和第二计算机程序的第一存储器区域5、第二存储器区域6,第二存储器区域包括用于第一计算机程序、由所述通信电路接收数据、在CPU的程序执行中使用数据的存储区域。当由CPU执行的程序是第一计算机程序时,若程序代码被存储在第一存储器区域5中或第二存储器区域6中用于所述第一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区域,则允许程序被执行,若程序代码被存储在所述第二存储器区域6中不同于用于第一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区域的存储区域,则不允许程序被执行。
申请公布号 CN10109760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1.02
申请号 CN200710127105.3 申请日期 2007.06.28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川龙一
分类号 G06K19/073(2006.01) 主分类号 G06K19/073(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程天正;刘宗杰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控制计算机系统的程序执行控制电路,所述计算机系统包括能够执行第一计算机程序和第二计算机程序的CPU、能够接收从外部连接设备所发送的数据的通信电路,用于存储所述第一和第二计算机程序的第一存储器区域,和第二存储器区域,包括用于所述第一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区域、用于由所述通信电路所接收数据的存储区域和用于当所述CPU执行程序时所使用数据的存储区域,所述程序执行控制电路控制所述计算机系统,使得在认识到将由所述CPU执行的程序是所述第一计算机程序的情况下,当所述程序的程序代码被存储在所述第一存储器区域或所述第二存储器区域中用于所述第一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区域中时,允许执行所述程序,并且当所述程序代码被存储在第二存储器区域中不同于用于所述第一计算机程序的存储区域的存储区域时,不允许执行所述程序。
地址 日本大阪府大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