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假发,系具备有:假发衬底、以及植设于该假 发衬底上的头发,其中, 该头发系由长发与具有头发长度分布之短发所构 成;且 该短发与该长发系依预设的既定头发量植设于该 假发衬底中,且该短发与该长发分别系控制植设成 预设的既定比例。 2.一种假发,系具备有:假发衬底、以及植设于该假 发衬底上的头发,其中, 该头发系由具有不同曲卷径的短发与长发所构成; 且 该短发系经控制植设为该假发衬底中所植设头发 量的20至50%比例。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其中, 该短发的各长度系该长发的二分之一以下,且在1 至5cm范围内不均匀地植设。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其中, 该短发系具有较该长发为小的曲卷径。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其中, 该短发与该长发系颜色互异。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其中, 该短发与该长发系粗细度互异。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假发,其中,该假发衬 底系由软质合成树脂所构成的人工皮肤构成。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假发,其中,该假发衬 底系整体或至少其中一部分由网构件所构成。 9.一种假发之制造方法,系包含有: 对假发衬底植设头发的第1阶段; 将该第1阶段所植设的各头发剪成既定长度短发的 第2阶段;以及 之后,对该假发衬底,于该短发间植设长发的第3阶 段。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假发之制造方法,其中, 在该第1阶段中,系对控制为在既定密度的头发量 中之既定比例、将成为短发的头发进行植设。 11.一种假发之制造方法,系包含有: 设定假发衬底上所植设的短发与长发之混合比例, 并且以将设定为既定比例之待形成该短发的头发 予以植设于该假发衬底上的第1阶段; 将该第1阶段所植设的各头发剪成既定长度短发的 第2阶段;以及 将经设定为既定比例之待形成该长发的头发予以 植设于该假发衬底之该短发间的第3阶段。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假发之制造方法,系包 含有:事先设定该假发衬底中所植设短发与长发的 混合比例,再预设该假发衬底中所植设短发与长发 总头发密度的阶段。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或11项之假发之制造方法, 其中,该短发的比例系控制植设为该假发衬底中所 植设头发量的20至50%。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1项中任一项之假发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第2阶段系将各头发剪成具有不均 匀头发长度分布。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第2阶段系将该短发的各长度剪成 上述长发的二分之一以下,且在1至5cm范围内的不 均匀者。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假发之制造方法,其中, 在该第3阶段中,系以该长发与已植设的短发合并 成为规范密度的方式,控制成既定比例而植设该长 发。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长发系直发或卷发,该短发系具有 较该长发为小的曲卷径。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短发及该长发系颜色互异。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至12项中任一项之假发之制 造方法,其中,该短发及该长发系粗细度互异。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或11项之假发之制造方法,其 中,该假发衬底系由软质合成树脂所构成的人工皮 肤构成。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或11项之假发之制造方法,其 中,该假发衬底系整体或至少其中一部分由网构件 所构成。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发明第1实施形态的假发构造的立体侧 视示意图。 第2图系第1图所示假发构造的示意放大图。 第3(A)至3(D)图系本发明假发之制造方法一实施形 态,各步骤顺序的示意剖视图。 第4图系第3图所示假发之制造方法中,第1步骤的短 发植设图案的概略图。 第5图系第3图所示假发之制造方法中,第3步骤的长 发植设图案的概略图。 第6图系第3图所示假发之制造方法中,短发与长发 的植设状态概略图。 第7图系依本发明所制得假发的短发与长发植设状 态变化概略图。 第8图系习知假发一例的构造概略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