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液晶显示装置具有液晶格点两侧之液晶补偿板与两液晶补偿板外侧之λ/4板。另在λ/4板与直线偏光膜之间,设有Rth补偿膜、而自直线偏光膜至λ/4板范围不包含λ/4板的厚度方向之阻滞Rth1,系设定于大约为零。因此,可使液晶格点之光学补偿用阻滞(厚度方向)接近于液晶格点。结果,可实现一种可在不致于损害到上下左右的视角特性之平衡下,维持宽阔的视野角,可防止正面方向对比度下降之液晶显示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I288282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11
申请号 TW090113136 申请日期 2001.05.31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宫地弘一;山原基裕
分类号 G02F1/13363(2006.01);G02B5/30(2006.01);G02F1/1337(2006.01);G02F1/139(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63(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 液晶格点(cell);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具有厚度方向之阻滞,用 以光学补偿上述液晶格点;以及 补偿层,其系设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 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设在设有上述相位 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 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且 上述补偿层厚度方向之阻滞値,系与自上述偏光元 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在 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中除去上述补偿层所得 之总计値,正负设定为相反。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设 有上述相位差层的一方之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 元件之间,或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 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 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设有具有厚度方向之阻滞 ,而以面内方向之阻滞将上述偏光元件加以光学补 偿之偏光元件补偿层。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相 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两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同 。 7.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 垂直定向模式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主折射 率nz1为最小;以及 补偿层,其系设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 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设在设有上述相位 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 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且假 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2、ny2,法线方向之主折 射率为nz2时,主折射率nz2为最大。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补 偿层之各主折射率系设定于nx2=ny2<nz2。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更进 一步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的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 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 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 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设有偏光元件补 偿层,其系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3、ny3,法 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3时,则为nx3>ny3,且以上述液 晶格点为基准位于同一侧的偏光元件之吸收轴与 ny3轴系设定成平行。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14.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水平定向模 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正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 负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以及 补偿层,其系设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任一方的四 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设在设有上述相 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 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且 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2、ny2,法线方向之主 折射率为nz2时,主折射率nz2为最大。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补偿层之各主折射率系设定于nx2=ny2<nz2。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更 进一步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的一方的四分之一波 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 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 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设有偏光元件 补偿层,其系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3、ny3, 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3时,则为nx3>ny3,且以上述 液晶格点为基准位于同一侧的偏光元件之吸收轴 与ny3轴系设定成平行。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2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水平定向模 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正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 负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 补偿层,其系设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 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设在设有上述相位 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 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且假 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2、ny2,法线方向之主折 射率为nz2时,主折射率nz2为最大。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补偿层之各主折射率系设定于nx2=ny2<nz2。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更 进一步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的一方的四分之一波 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 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 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设有偏光元件 补偿层,其系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3、ny3, 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3时,则为nx3>ny3,且以上述 液晶格点为基准位于同一侧的偏光元件之吸收轴 与ny3轴系设定成平行。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2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光学补偿弯 曲模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为nx1>ny1> nz1; 补偿层,其系设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 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设在设有上述相位 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 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且假 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2、ny2,法线方向之主折 射率为nz2时,主折射率nz2为最大。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补偿层之各主折射率系设定于nx2=ny2<nz2。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更 进一步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的一方的四分之一波 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 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 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设有偏光元件 补偿层,其系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3、ny3, 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3时,则为nx3>ny3,且以上述 液晶格点为基准位于同一侧的偏光元件之吸收轴 与ny3轴系设定成平行。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35.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光学补偿弯 曲模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倾斜型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 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原光之主折射率 椭圆体为na=nb>nc,上述na轴系与面内之摩擦正交方 向一致,同时nc轴系倾斜成与法线方向成预定的角 度;以及 补偿层,其系设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的四分 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设在设有上述相位 差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 层之一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且假 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2、ny2,法线方向之主折 射率为nz2时,主折射率nz2为最大。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补偿层之各主折射率系设定于nx2=ny2<nz2。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更 进一步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的一方的四分之一波 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或在设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 方的四分之一波长层与没有上述相位差层之一方 的四分之一波长层及偏光元件之间,设有偏光元件 补偿层,其系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x3、ny3, 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3时,则为nx3>ny3,且以上述 液晶格点为基准位于同一侧的偏光元件之吸收轴 与ny3轴系设定成平行。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42.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 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具有厚度方向之阻滞,用 以将上述液晶格点加以光学补偿;且 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 nx4、ny4,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4时,(nx4+ny4)/2为接 近nz4。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47.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 垂直定向模式之液晶格点;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主折射 率nz1为最小:且 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 nx4、ny4,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4时,(nx4+ny4)/2为接 近nz4。 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52.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水平定向模 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正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 负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 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 nx4、ny4,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4时,(nx4+ny4)/2为接 近nz4。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57.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水平定向模 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为nx1>ny1> nz1;且 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 nx4、ny4,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4时,(nx4+ny4)/2为接 近nz4。 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62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光学补偿弯 曲模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为nx1>ny1> nz1;且 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 nx4、ny4,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4时,(nx4+ny4)/2为接 近nz4。 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6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67.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光学补偿弯 曲模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倾斜型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 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原光之主折射率 椭圆体为na=nb>nc,上述na轴系与面内之摩擦正交方 向一致,同时nc轴系倾斜成与法线方向成预定的角 度;且 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率为 nx4、ny4,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4时,(nx4+ny4)/2为接 近nz4。 6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6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7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7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72.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 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具有厚度方向之阻滞,用 以将上述液晶格点加以光学补偿;且 自上述偏光元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 之一波长层在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 均设定于上述透过光之波长的八分之一以下。 7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 上述范围的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均设定于接近 零。 7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7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7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7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7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 垂直定向模式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主折射 率nz1为最小:且 自上述偏光元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 之一波长层在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 均设定于上述透过光之波长的八分之一以下。 7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 上述范围的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均设定于接近 零。 8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8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8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84.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水平定向模 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正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 负的单轴性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 长层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 自上述偏光元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 之一波长层在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 均设定于上述透过光之波长的八分之一以下。 8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 上述范围的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均设定于接近 零。 8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8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8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8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90.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水平定向模 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倾斜型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 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原先之主折射率 椭圆体为na=nb>nc,上述na轴系与面内之摩擦正交方 向一致,同时nc轴系倾斜成与法线方向成预定的角 度,且 自上述偏光元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 之一波长层在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 均设定于上述透过光之波长的八分之一以下。 9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 上述范围的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均设定于接近 零。 9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9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9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9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96.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光学补偿弯 曲模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之一方 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假设面内方向之主折射 率为nx1、ny1,法线方向之主折射率为nz1时,为nx1>ny1> nz1;且 自上述偏光元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 之一波长层在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 均设定于上述透过光之波长的八分之一以下。 9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 上述范围的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均设定于接近 零。 9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9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10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10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之 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相 同。 102.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系属光学补偿 弯曲模式者,具有: 含有正的电介质各向异性的液晶之液晶格点; 偏光元件,其系设置在该液晶格点两侧; 四分之一波长层,其系各自设置在上述各偏光元件 及液晶格点之间,其面内方向之阻滞系设定于透过 光波长之接近四分之一波长; 倾斜型相位差层,其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 之一方或两方及液晶格点之间,且原光之主折射率 椭圆体为na=nb>nc,上述na轴系与面内之摩擦正交方 向一致,同时nc轴系倾斜成与法线方向成预定的角 度;且 自上述偏光元件至四分之一波长层包含上述四分 之一波长层在内的范围之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 均设定于上述透过光之波长的八分之一以下。 1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在上述范围的厚度方向阻滞绝对値系均设定于接 近零。 1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液晶格点具有:设有对应于像素之像素电极之第一 基板;设有相对电极之第二基板;以及设在该两基 板间之液晶层;且 该液晶层系在上述像素电极与相对电极间之电压 在于预先设定値或特定値时,液晶分子之定向方向 系被控制成在像素中呈互异。 1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之相位差层之主折射率nx1、ny1系设定于nx1=ny1。 1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相位差层系设置在上述四分之一波长层及液晶格 点间之双方,各自之主折射率nx1、ny1系互异, 上述两相位差层之nx1轴系呈互相正交,同时两相位 差层之ny1轴系呈互相正交。 10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之两四分之一波长层,其厚度方向之阻滞的正负为 相同。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显示本发明之一实施形态,显示液晶显示装 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2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构成例,显示像素 电极及相对电极之斜视图。 图3系显示本发明之比较例,显示液晶显示装置之 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4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显示例说明图。 图5系显示上述实施形态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显示例 说明图。 图6系显示本发明之另一比较例,显示液晶显示装 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7系显示关于液晶显示装置之对比度评估方法说 明图。 图8系显示上述比较例之液晶显示装置对比度之图 表。 图9系显示上述实施形态之液晶显示装置对比度之 图表。 图10系显示上述实施形态之变形例,显示液晶显示 装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11系显示上述变形例之液晶显示装置对比度图 表。 图12系显示上述实施形态之其他变形例之液晶显 示装置对比度图表。 图13系显示本发明之再一比较例,显示液晶显示装 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14系显示上述比较例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对比度 图表。 图15系显示本发明之另一比较例,显示液晶显示装 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16系显示上述比较例之液晶显示装置对比度图 表。 图17系显示本发明之其他实施形态,显示液晶显示 装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18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对比度图表。 图19系显示使用其他数値例之上述液晶显示装置 之对比度图表。 图20系显示本发明之再一实施形态,显示液晶显示 装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21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对比度图表。 图22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其他构成例,显 示像素电极之斜视图。 图23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再一构成例,显 示像素电极之斜视图。 图24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又另一构成例, 显示像素电极附近之俯视图。 图25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再一构成例,显 示像素电极附近之俯视图。 图26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另一构成例,显 示未施加电压时之液晶格点模式图。 图27系显示施加电压时之上述液晶格点模式图。 图28系显示上述构成之液晶显示装置像素电极附 近之俯视图。 图29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比较例,显示未具 有/4板时之显示例说明图。 图30系显示上述构成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显示例说 明图。 图31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又另一构成例, 显示未施加电压时之液晶格点模式图。 图32系显示上述构成例,显示液晶显示装置之重要 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33系显示上述构成之液晶显示装置像素电极附 近之俯视图。 图34系显示施加电压时之上述液晶格点模式图。 图35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比较例,显示未具 有/4板时之显示例说明图。 图36系显示上述构成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显示例说 明图。 图37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变形例,显示液晶 显示装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38系显示上述各液晶显示装置之再一构成例,显 示未施加电压时之液晶格点模式图。 图39系显示上述构成例,显示液晶显示装置之重要 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40系显示施加电压时之上述液晶格点模式图。 图41系显示上述液晶显示装置之变形例,显示液晶 显示装置之重要部分构成模式图。 图42系显示先前技术,显示其液晶显示装置之重要 部分构成模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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