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兼作警棍、手电筒及指挥棒的照明警示灯具组 |
摘要 |
一种可兼作警棍、手电筒及指挥棒的照明警示灯具组,于一握把内部设有电路控制板、发光元件与电池槽,一导光部内部植设多条光纤条,于端部套固一端座于握把的前端,利用端座内设LED发光元件导光于光纤条上以作为指挥棒发光;一手电筒照明部为连接环内部装设一灯座,灯座锁固于握把的后端。另外附设有一发光脚座,当指挥棒发光时可嵌设于脚座顶端,成为一种夜间发光新型车辆故障警示三角架。 |
申请公布号 |
CN292947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01 |
申请号 |
CN200620040107.X |
申请日期 |
2006.03.10 |
申请人 |
陈正喜 |
发明人 |
陈正喜;张文箱 |
分类号 |
F21V33/00(2006.01);F21V8/00(2006.01);F21V2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21V33/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林松 |
主权项 |
1.一种可兼作警棍、手电筒及指挥棒的照明警示灯具组,包括设有一指挥棒及一脚架组成;其特征在于:该指挥棒是设有一握把、一导光部、一衔接罩、一内套及一照明部所组成,其中:握把为一中空的筒体,于两端外侧缘设有外螺纹,内部设有一容室,可供一内套容设,于外缘设有两孔,于孔内装设有控制钮;导光部于一透明柱体内部植设多条光纤条,于末端套固一端座,并于端座前端与外缘分别套设O型环;衔接罩于罩体顶面设一通孔,底端内侧缘设内螺纹,将导光部套固于该握把衔接罩而锁固于握把前端;内套于内部装置一电路控制板,于电路控制板上设有二个开关,于内套二端分别设有发光元件与电池槽,于电池槽内设有一导电弹簧,使发光元件及导电弹簧电性相接至电路控制板,且于内套外缘两侧设有纵槽,于两纵槽内分别装置弹簧开关及电源线而共同与电路控制板相接通,于电池槽内装置有附设电池的电池座,使内套设于握把的容室内;照明部于连接环内部装设一灯座,于灯座底部设有一导通板,于导通板上设有两接触点,并于灯座端锁设一装有镜片的灯罩,另一端则锁固于握把的后端,使导通板上所设的接触点与电池座及弹簧开关相连通;该脚座构造上设有枢接座,于枢接座内部设一枢孔,外缘凸设有三处枢接耳,于枢接耳下方设有枢轴,三支杆体于顶部设一接合头,于接合头顶端处设有轴孔与枢轴对应扣合,各个接合头下端结合杆体,各接合头顶面设一抵顶面及限位块;藉此,该指挥棒可嵌插于脚座上,成为一警示灯架。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吉祥路37号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