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一种机动车照明装置,包括多个光学模块,每个模块包括至少一个光源(S),所述装置能够发射至少两个不同截止线的光束,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第一光学模块(M1),能够产生具有基本上平坦的截止线的第一光束(F1),第二光学模块(M2),能够产生具有至少部分倾斜的截止线的第二光束(F2),可选择的第三光学模块(M3),其能够产生第三光束(F3),该光束的具有至少基本上倾斜并且不同于第二光束(F2)截止线的截止线,所述照明装置发射出的总光束(Fg)中的至少一种是光学模块(M1、M2、M3)发射的所述光束(F1、F2、F3)的至少两种的叠加。
申请公布号 CN198277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20
申请号 CN200610171865.X 申请日期 2006.07.26
申请人 瓦雷欧·维申公司 发明人 皮埃尔·艾尔鲍;本诺特·雷斯;让-克劳德·普恩特;弗朗克斯·杰蒙
分类号 F21S8/10(2006.01);F21S8/12(2006.01);F21V14/02(2006.01);F21V11/00(2006.01);F21W101/10(2006.01)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郭思宇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照明装置,包括多个光学模块,每个模块包括至少一个光源(S),所述装置能够发射至少两个具有不同截止线的光束,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第一光学模块(M1),能够产生具有基本上平坦的截止线的第一光束(F1),-第二光学模块(M2),能够产生具有至少部分倾斜的截止线的第二光束(F2),-可选择的第三光学模块(M3),其能够产生第三光束(F3),该光束的具有至少基本上倾斜并且不同于第二光束(F2)截止线的截止线,所述照明装置发射出的总光束(Fg)中的至少一种是光学模块(M1、M2、M3)发射的所述光束(F1、F2、F3)的至少两种的叠加。
地址 法国博比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