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为电视机主要供播放影音讯号用途,次要目的系作为显示器之用途。【创作特点】本案电视机之创作特点在于以类猫头鹰形状经弧线修饰为其电视机机体,其电视机机体中设一萤幕,其电视机萤幕周缘并配合电视机体形成一特殊曲线萤幕框架,电视机体后方向后方曲弧外凸装饰,形成一类猫头鹰本体之修饰形状,电视机体下方设有脚架。如此以猫头鹰形状经弧线修饰形状为其电视机机体之修饰形状形成一具趣味性之造形,除具有电视机之功能外更兼具摆饰之效果,本创作不仅为先端科技之产品同时又具特殊线条之视觉效果。本案整体造形皆未见于申请日前之公开资料,且非熟该项行业之通常技艺人士所能轻易思及,具新颖性及创作性,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爰依法提起新式样专利申请,特请 贵局早日核准专利,以藉由本设计之揭露带动全新设计风潮。
申请公布号 TWD116937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5.11
申请号 TW095303646 申请日期 2006.06.3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汤惠君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晃颢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之22号11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