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为电视机主要供播放影音讯号用途,次要目的系作为显示器之用途。【创作特点】本案电视机之创作特点在于以不倒翁为基底之抽象电视机框架形状,其框架下方以一上方具弧形修饰之底座为其机座,机体则以扁形类不倒翁之本体作为机体之修饰形状,除具有电视机之功能外更兼具娱乐摆饰之效果,本创作不仅为先端科技之产品同时又可达到任意设定角度随放随定之特殊视觉效果。本案整体造形皆未见于申请日前之公开资料,且非熟该项行业之通常技艺人士所能轻易思及,具新颖性及创作性,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爰依法提起新式样专利申请,特请 贵局早日核准专利,以藉由本设计之揭露带动全新设计风潮。
申请公布号 TWD116934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5.11
申请号 TW095303642 申请日期 2006.06.3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朱志明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晃颢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之22号11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