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尔夫杆头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尔夫杆头,其包含有:一吸震构件,以比重在2以下的轻质吸震材料制成,具有杆头主体的形状,其对应杆头的击球面与底面呈开口状,构成杆头的顶部、趾部、跟部以及颈部;一配重构件,以比重在6以上的耐磨材料制成,固定在吸震构件的底面开口端,形成杆头的底部;一弹性构件,以比吸震构件与配重构件具有更好弹性的材料制成,固定在吸震构件与配重构件所构成的杆头开口端,形成杆头的击球面部。本发明的杆头重心超低,杆头的吸震性好,可以大量快速生产,且配重构件底板分开制造,使生产更方便快速。
申请公布号 CN19515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4.25
申请号 CN200510109110.2 申请日期 2005.10.18
申请人 陈晴祺 发明人 陈晴祺
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主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燕秋
主权项 1、一种高尔夫杆头,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一吸震构件,以比重在2以下的轻质吸震材料制成,具有杆头主体的形状,其对应所述杆头的击球面与底面呈开口状,构成所述杆头的顶部、趾部、跟部以及颈部;一配重构件,以比重在6以上的耐磨材料制成,固定在所述吸震构件的底面开口端,形成所述杆头的底部;一弹性构件,以比所述吸震构件与所述配重构件具有更好弹性的材料制成,固定在所述吸震构件与所述配重构件所构成的杆头开口端,形成所述杆头的击球面部。
地址 台湾省台中市工业区廿八路501号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