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治疗糖尿病之组合,其包含纳提葛奈( nateglinide)(I) 以及一种选自皮葛塔宗(pioglitazone)、罗希葛塔宗( rosiglitazone)及车葛塔宗(troglitazone)之抗糖尿病葛塔 宗(glitazone),其中活性成分于各例中系以自由态形 式或以医药可接受性盐形式存在,以及视需要包含 至少一种医药可接受性载剂;供同时、分开或循序 使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为组合制剂或医 药组合物。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合,其中葛塔宗为 皮葛塔宗(pioglitazone)。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合,其中葛塔宗为 罗希葛塔宗(rosiglitazone)。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合,进一步包含胰 岛素,或该组合包含至少2种选自由罗希葛塔宗( rosiglitazone)和皮葛塔宗(pioglitazone)之葛塔宗( glitazones)及梅弗明(metformin)所组成之群之抗糖尿病 化合物,或其医药可接受性盐。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合,其特征在于纳 提葛奈系以B型或H型晶体修改形式存在。 7.一种治疗糖尿病之医药组合物,包含纳提葛奈( nateglinide),及一选自罗希葛塔宗(rosiglitazone)和皮葛 塔宗(pioglitazone)之抗糖尿病葛塔宗(glitazone),于一 医药载剂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