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颗粒状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彼包含吸水性树 脂及氨基乙酸螯合剂,其中在吸水性树脂组成物中 的氨基乙酸螯合剂的混合比例不少于此吸水性树 脂的10ppm,且其中在吸水性树脂组成物中的氮川三 乙酸与其盐之总含量不多于此吸水性树脂组成物 的1ppm, 其中该吸水性树脂占该颗粒状吸水性树脂组成物 的比例不少于75重量%。 2.一种颗粒状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彼包含吸水性树 脂及氨基乙酸螯合剂,其中氮川三乙酸与其盐之总 含量相对于在吸水性树脂组成物中的氨基乙酸螯 合剂不多于1,000ppm,其中该吸水性树脂占该颗粒状 吸水性树脂组成物的比例不少于75重量%。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进 一步的包含水溶性防臭剂。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进 一步的包含水溶性防臭剂。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展 现于无负载之下的吸收容量不少于30g/g,溶析的劣 化可萃取物含量不多于20重量%,于1.9 kPa负载下的 吸收容量不少于28g/g,且发黄指数不多于26。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展 现于无负载之下的吸收容量不少于30g/g,溶析的劣 化可萃取物含量不多于20重量%,于1.9 kPa负载下的 吸收容量不少于28g/g,且发黄指数不高于26。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展 现于无负载之下的吸收容量不少于30g/g,溶析的劣 化可萃取物含量不多于20重量%,于1.9 kPa负载下的 吸收容量不少于28g/g,且发黄指数不高于26。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展 现于无负载之下的吸收容量不少于30g/g,溶析的劣 化可萃取物含量不多于20重量%,于1.9 kPa负载下的 吸收容量不少于28g/g,且发黄指数不高于26。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 其进一步的包含水溶性防臭剂,且展现于无负载之 下的吸收容量不少于30g/g,溶析的劣化可萃取物含 量不多于20重量%,于1.9kPa负载下的吸收容量不少于 28g/g,且令人作呕气味的降低比例不少于40%。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 中该吸水性树脂为局部中和且交联的聚(丙烯酸), 得自聚合亲水性单体之方法,而此单体中包括主要 比例选自丙烯酸、丙烯酸盐及其混合物之单体成 分。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 中该吸水性树脂为局部中和且交联的聚(丙烯酸), 得自聚合亲水性单体之方法,而此单体中包括主要 比例选自丙烯酸、丙烯酸盐及其混合物之单体成 分。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其 中该吸水性树脂为局部中和且交联的聚(丙烯酸), 得自聚合亲水性单体之方法,而此单体中包括主要 比例选自丙烯酸、丙烯酸盐及其混合物之单体成 分。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水性树脂组成物, 其系作为卫生材料之制作用途用。 14.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水性树脂组 成物的应用,系用于制作卫生材料。 图式简单说明: 图1阐明于负载之下的吸收容量之测量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