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运用RFID之手推车,系可读取一RFID标签,包括: 一车体,系具有可容置RFID标签物品之一容置空间, 该车体更设有一上盖及若干个车轮,该上盖系与该 车体连接以封闭该容置空间,该等车轮系与该车体 旋转连接; 一读取部,其中包括至少一RFID读取机与至少一读 取天线,该RFID读取机系与该车体连接,该读取天线 系位于该容置空间中,且该RFID读取机与该读取天 线系彼此电讯连接; 一记忆部,其系与该车体连接且与该RFID读取机电 讯连接; 一控制部,包括一开合单元与一感应单元,该开合 单元系分别与该车体及该上盖连接,且可作动以开 启/关闭该上盖,该感应单元系与该车体连接且与 该RFID读取器电讯连接,当该上盖开启/关闭时系作 动该感应单元,该感应单元则相应地动作该RFID读 取机使其透过该读取天线读取/停止读取该RFID标 签;以及 一电力部,其系供应电力至该读取部、该记忆部以 及该控制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车体系由可阻绝无线电波之材料所构成。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可阻绝无线电波之材料系为金属。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读取天线系位于车体内壁与上盖中之一者。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更包 括一显示部,该显示部系与该车体连接且与该记忆 部及电力部电讯连接,以显示该记忆部之资讯。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显示部系为由包含阴极射线管显示器、液晶显 示器、发光二极体以及电脑组成之群组中所选择 之一种。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电力部系为一发电部与一电池其中之一者,该发 电部系与该车体连接。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电池系为可充电式电池。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发电部系为摩擦发电装置,该摩擦发电装置系与 该等车轮中之至少一个接触,当该车轮旋转时系可 作动该摩擦发电装置使其产生电力。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发电部系为无线电装置,其系可接收电磁波并将 其转换成电力。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运用RFID之手推车,其中 该记忆部系为由包含硬式磁碟、软式磁碟、光碟 、RFID标签、快闪碟以及随身碟组成之群组中所选 择之一种。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系为本发明运用RFID之手推车的侧视图; 图二系为本发明运用RFID之手推车的立体图;以及 图三系为图二之部分放大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