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录像再生装置
摘要 记录再生装置中具备的盘装置记录有多个节目和各节目的录像预约内容及再生历史。当利用遥控器从电视机画面上显示的节目一览表中指定应再生的节目后,连续节目判定部对各节目的录像预约内容进行比较,判定是否存在作为在被指定的节目以前录像的连续节目的节目。如果判定出存在,则再生判定部查看再生历史,判定该节目是否是未再生。如果是未再生的节目,提示部在电视机的画面上显示存在连续节目的未再生节目。再生部在用户发出从旧的录像节目开始再生的指示后,从未再生的旧节目开始再生。
申请公布号 CN1306804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3.21
申请号 CN03105454.4 申请日期 2003.02.21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川崎雅弘;末友亨;山本洋一
分类号 H04N5/93(2006.01);G11B20/10(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93(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铁良;叶恺东
主权项 1.一种存储多个节目的录像再生装置,包含以下部分:·受理单元,受理成为再生对象的节目的指定;·判定单元,判定被指定的节目是连续节目,是否存在作为在被指定的节目以前录像而且未再生的连续节目的节目;·提示单元,在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存在时,提示存在作为未再生的连续节目的节目;·存储单元,按各节目存储录像预约项目及再生历史,上述判定单元包含:·连续节目判定部,基于上述录像预约项目判定被指定的节目是否是连续节目;·再生判定部,当作为在被指定的节目以前录像的连续节目的节目的再生历史是未再生时,判定存在未再生的节目,上述录像再生装置还包含:·再生单元,在由上述提示单元提示出存在作为未再生的连续节目的节目时,使连续节目中未再生的节目首先再生,接着再使指定的节目再生。
地址 日本大阪府门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