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便携式发光体
摘要 本发明,在构成发光装置本体的壳体(10)的侧周部,全周设有内陷的凹部槽而形成的侧周槽(13),在侧周槽(13)内设有橡胶带(20)。由此构造,发光装置本体不用安装架就可被安装在被安装物体上,而且,使提供安装位置容易变更的便携式发光体(1A)成为可能。
申请公布号 CN130335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3.07
申请号 CN200410031742.7 申请日期 2004.03.25
申请人 株式会社猫眼 发明人 塚本贤
分类号 F21L4/00(2006.01);B62J6/00(2006.01);A42B3/04(2006.01);F21W101/023(2006.01);F21W121/06(2006.01);F21Y101/02(2006.01)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温大鹏;郑建晖
主权项 1.一种便携式发光体,具有:具有发光体(18,50)的本体部(10),所述本体部(10)具有既定厚度,并且具有在该本体部(10)的侧周部朝向内侧的凹部槽形成的侧周槽(13),沿上述侧周槽(13)配置的,两端部从侧周槽(13)以向外露出的状态连接的带状部件(20),以及设置在上述本体部(10)上,防止上述带状部件(20)从上述侧周槽(13)脱落的带状部件保持部件(12b)。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