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有来自羟基苯基丙酮酸盐二加氧抑制剂群体中之除草剂的协同性除草组成物
摘要 本发明有关一种除草剂组成物,系包含:A)至少一种化合物系选自羟基苯基丙酮酸盐二加氧抑制剂;及B)至少一种化合物系选自下述群体:B-a)于谷类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具有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B-b)于玉米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具有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B-c)于稻类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具有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B-d)在非耕作的土地中为非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及/或在转移基因的(transgenic)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为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该等组成物的活性优于单独使用其本身作为除草剂之活性。
申请公布号 TWI272910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2.11
申请号 TW089121996 申请日期 2000.10.19
申请人 艾文提斯人体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赫曼.毕玲加;安德瑞.凡爱思克;艾尔温.海格;洛瑟.威姆
分类号 A01N61/00(2006.01) 主分类号 A01N61/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除草组成物,包含有效含量的: A)至少一种式(I)化合物及其农业惯用盐类(成分A) 其中, X为X1或X2基团, Q为Q1基团, Z为Z1或Z2基团; Z1为选自异恶唑、二氢异恶唑及四氢异恶唑的5员 环部分且其为未经取代的或经氰基-(C1-C4)-烷基取 代。 Z2为卤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或2-四氢喃基 甲氧基甲基; W为W2 R1为卤素或(C1-C6)-烷基磺醯基; R2,R3,R4,R5,R6及R7彼此独立地为氢或(C1-C6)-烷基; R23为嘧啶基; a为0; b为1或2; k为1或2; l为1或2; 及 B)至少一种化合物(成分B)系选自下述群体之一: B-a)于榖类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 具有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该除草剂系由醯胺硫农 、苯达松、溴氧尼、卡芬达松-乙基、氯麦隆、氯 纳弗普、氯速安-甲基、二氯弗普-甲基、芬氧丙-P -乙基、氟速安、氟芬以、氟甘芬-乙基、氟硫 隆-甲基-钠、碘硫隆、异丙妥隆、甲硫隆、片二 甲林、氟芬-乙基、硫代隆、塞芬硫隆、烷氧滴 、三优隆、2-胺基-4-(1-氟-1-甲基乙基)-6-(3-苯基- 1-环丁基-1-丙胺基)-1,3,5-三,及N-[(4,6-二甲氧基嘧 啶-2-基)-胺羰基]-2-甲氧羰基-5-甲硫醯基胺基甲基 苯磺醯胺所组成的, B-b)于玉米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 具有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该除草剂系由乙醯氯、 草不绿、阿特拉津、溴氧尼、卡芬达松-乙基、麦 畏、二氟芬、二甲烯醯胺、氟芬以、氟甲速 安、氟塞乙-甲基、卤硫隆、氮杂氧、氮杂、氮 杂、氮杂乙、碘硫隆、甲妥拉绿、甲妥速安 、米丁辛、硫隆、绿氧醯胺、片二甲林、灭硫 隆、丙硫隆、皮利特、利硫隆;吩绿、塞芬硫隆 -甲基、三妥硫隆及N-[(4,6-二甲氧基嘧啶-2-基)-胺 羰基]-2-二甲胺羰基-5-甲醯苯磺醯胺所组成的, B-c)于稻类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有害植物 具有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该除草剂系由亚尼洛斯 、阿津硫隆、弗雷、硫隆、苯达松、硫卡 伯、溴丁除草剂、巴克-钠、丁绿(butachlor)、希 硫隆、绿麦松、环硫胺隆、乙氧硫隆、伊普卡、 咪唑硫隆、KPP-314、、甲芬乙、莫纳特、氧 氯氮杂酮、OK9701、氧二炔丙基、普替拉绿、丙尼 、洛硫隆、绿、吩绿、三绿,及1-(3-氯基- 4,5,6,7-四氢唑[1,5-a]-啶-2-基)-5-(甲基炔丙胺基) -4-唑基碳所组成的, B-d)在非耕作的土地中为非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 及/或在转移基因的作物中对单子叶及/或双子叶 有害植物为选择性活性的除草剂,该除草剂系由胶 弗希、甘磷盐、氮杂氧、氮杂、氮杂、氮杂 乙及增效硫盐所组成的, 该组成物包含重量比例从1:2000至2000:1之式(I)化合 物或其盐类(成分A)与群体B-a)至B-d)之化合物(成分B )。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组成物,其包含作为 成分A的式(I)化合物,式中,X为X1基团。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组成物,其包含溴氧 尼、氯纳弗普、芬氧丙-P-乙基、碘硫隆、氟芬- 乙基、烷氧滴、2-胺基-4-(1-氟-1-甲基乙基)-6-(3-苯 基-1-环丁基-1-丙胺基)-1,3,5-三或N-[(4,6-二甲氧基 嘧啶-2-基)-胺羰基]-2-甲氧羰基-5-甲硫醯基胺基甲 基苯磺醯胺。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组成物,其包含溴氧 尼、麦畏、二氟芬、碘硫隆、硫隆、利硫 隆或N-[(4,6-二甲氧基嘧啶-2-基)-胺羰基]-2-二甲胺 羰基-5-甲醯苯磺醯胺。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组成物,其包含弗 雷、硫隆、乙氧硫隆、莫纳特、氧氯氮杂酮、 或1-(3-氯基-4,5,6,7-四氢唑[1,5-a]-啶-2-基)-5-(甲 基炔丙胺基)-4-唑基碳。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组成物,其包含胶弗 希或甘磷盐。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6项中任一项之除草组成物 ,其中,组合的除草剂A)与B)的A:B重量比例为从1:20至 50:1之范围。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7项中任一项之除草组成物 ,其包含0.1至99重量%的除草剂A)与B),及99至0.1重量% 于作物防治中习用的调制辅助物。 9.一种用于控制非所欲植物之方法,其包含一起施 用一种或多种的除草剂A)与一种或多种的除草剂B) ,于有害的植物、其部分或耕作下的区域,该除草 剂A)与B)之组合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8项中任一 项之除草组成物所定义。 10.一种除草剂A)与B)之组合作为控制非所欲植物之 除草组成物之应用,该除草剂A)与B)之组合物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至8项中任一项所定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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