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实物投影机之壳体结构
摘要 本案系提供一种实物投影机之壳体结构,用以容置一本体。该壳体结构系包含:一部份透明之顶板;四侧板,其两两相对,该等侧板分别具有一夹持部用以固定该部分透明之顶板;以及一底板,与该等侧板分别连结。
申请公布号 TWI272445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2.01
申请号 TW094111394 申请日期 2005.04.11
申请人 杨仁伟 发明人 张汉仲
分类号 G03B21/14(2006.01) 主分类号 G03B21/1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清福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27号13楼
主权项 1.一种实物投影机之壳体结构,用以容置一本体,其 包含: 一部份透明之顶板; 四侧板,其两两相对,该等侧板分别具有一夹持部 用以固定该部分透明顶板;以及一底板,与该等侧 板分别连结。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底 板与该等侧板系透过复数个固定元件相互固定。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固 定元件系为一螺丝或是一插梢。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固 定元件系由该底板透入该侧板进行锁固。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固 定元件系由该侧板透入该底板进行锁固。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部 分透明之顶板系为一玻璃板。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部 分透明之顶板系为一部份透明之压克力板。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侧 板系由一挤型方式制成。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夹 持部系为一凹槽,用以容置该部分透明顶板。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相对之两侧板系为平行相对。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相对之两侧板系不为平行。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等侧板系分别垂直连结该底板。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本体系透过该部分透明顶板之透明部分而撷取一 实物影像。 14.一种实物投影机之壳体结构,用以容置一本体, 其包含: 一部分透明之顶板; 一第一侧板组,具有二个相对侧板; 一第二侧板组,具有二个相对侧板,并与该第一侧 板组相互连接;以及 一底板,连接于该第一侧板组和该第二侧板组; 其中选自该第一侧板组与该第二侧板组其中之一 的该二个相对侧板各具有一夹持部用以固定该部 分透明之顶板。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底板与该等侧板系透过复数个固定元件相互固定 。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固定元件系为一螺丝或是一插梢。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固定元件系由该底板透入该侧板进行锁固。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固定元件系由该侧板透入该底板进行锁固。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夹持部系为一凹槽。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夹持部系设置于该侧板对应于该部分透明之顶板 处。 21.一种实物投影机之壳体结构,具有一部分透明之 顶板、四侧板和一底板并相互连结组装,其特征在 于该四侧板中至少二侧板各具有一夹持部恰可夹 持固定该部分透明之顶板。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壳体结构,其中该 底板与该等侧板系透过复数个固定元件相互固定 。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是习用的实物投影机结构。 第二图系为本案之第一较佳实施例之一种实物投 影机之壳体结构之概要外观示意图。 第三图(A)和(B)分别是表示第二图壳体结构之剖面 示意图,其中第三图(A)是表示固定元件系由侧板透 入底板来固定,而第三图(B)是表示固定元件系由底 板透入侧板来固定。 第四图系为表示本案壳体结构中具有夹持部之侧 板结构示意图。 第五图系为本案之第二较佳实施例之一种实物投 影机之壳体结构之概要外观示意图。 第六图(A)和(B)分别是表示第五图壳体结构之剖面 示意图,其中第六图(A)是表示固定元件系由侧板透 入底板来固定,而第六图(B)是表示固定元件系由底 板透入侧板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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