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套合式警示灯 |
摘要 |
套合式警示灯属于信号灯,它包括底座和筒身,筒身由一段以上套筒组成,各段套筒依次套合,上一段套筒的外径小于套合在其外的下一段套筒的内径;上一段套筒的下部和套合在其外的下一段套筒的上部有定位装置;筒身的顶部有活动警示牌;套筒和活动警示牌装有发光二极管;底座上装有电池和电子线路板。本实用新型以发光二极管为光源,以干电池或小型可充电池为电源,配合电子控制线路产生发光或闪光。它能发较强光,具有强烈的危险警示作用;它具有套合的结构,不用时容易收藏和携带。适用于高速公路上处理突发事故和抢险维修时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859681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1.17 |
申请号 |
CN200520060383.8 |
申请日期 |
2005.06.23 |
申请人 |
伍楷舜;伍成柏 |
发明人 |
伍楷舜;伍成柏 |
分类号 |
G08B5/36(2006.01);G08B5/38(2006.01) |
主分类号 |
G08B5/36(2006.01)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大宇 |
主权项 |
1.一种套合式警示灯包括底座和筒身,其特征在于:所述筒身由一段以上套筒(1)组成,各段套筒(1)依次套合,上一段套筒(1)的外径小于套合在其外的下一段套筒(1)的内径;上一段套筒(1)的下部和套合在其外的下一段套筒(1)的上部有定位装置;处于最上方的套筒(1)的顶部有活动警示牌(3);套筒(1)和活动警示牌(3)装有发光二极管(2);底座上装有电池(4)和电子线路板(5)。 |
地址 |
510050广东省广州市黄华路40号大院1栋502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