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向列液晶组成物及使用它之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向列液晶组成物,其特征为含有具基-2,6-二基、十氢-2,6-二基、1,2,3,4-四氢-2,6-二基之一般式(I-1)~(I-5)的化合物,以及使用它之液晶显示装置。该向列液晶组成物可改善相溶性,提高低温保存等,藉以扩大液晶显示特性之预作动温度范围,且可降低驱动电压及改善其温度变化,对预定的驱动电压而言可达到较快的应答性,因此,极适合使用于TN、STN、TFT、IPS、MVA、OCB、ECB、PC、PNLC、 PDLC、PSCT等。
申请公布号 TWI26754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01
申请号 TW088115633 申请日期 1999.09.10
申请人 大油墨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竹内清文;高津晴义;柳原弘和
分类号 C09K19/00(2006.01);G02F1/13(2006.01) 主分类号 C09K19/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向列液晶组成物,其特征为含有3个以上选自 一般式(I-1)-(I-5)所示的化合物而成的液晶成份A,且 除上述一般式(I-1)-(I-5)之化合物的液晶成份之外, 还含有0-99.9重量%具+2以上之介电率异方性之化合 物所成的液晶成份B,0-85重量%具-10-+2之介电率异方 性的化合物所成的液晶成份C,且该液晶成份B与该 液晶成份C之总和为3-99.9重量%: 其中, -2,6-二基环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CH基系可以N基 取代, 十氢-2,6-二基环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CH2-基可 以-CF2-取代,该环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CH2-CH2-基 可以-CH2-O-、-CH=CH-、-CH=CF-、-CF=CF-、-CH=N-或-CF=N-取 代,该环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CH-CH2-基可以>CH-O- 、>C=CH-、>C=CF-、>C=N-或>N-CH2-取代,该环中存在的>CH -CH<基可以>CH-CF<、>CF-CF<或>C=C<取代,未经取代或经 取代的至少1个该环中之C可以Si取代, R1系各自分别为碳数1-10之烷基或碳数2-10之烯基, 该烷基或该烯基系做为未经取代或经取代基可具 有1个或2个以上之F、Cl、CN、CH3或CF3,该烷基或该 烯基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CH2基为不相互直接键 结于O原子,可以O、CO或COO取代, Q1系各自独立为F、Cl、CF3、OCF3、OCF2H、OCFH2或NCS, X1系为F、Cl、CF3、OCF3或CN,X2系为H、F、Cl、CF3、OCF3 或CN,X3系为F、Cl、CF3、OCF3、CN或CH3,W1系为F、Cl、CF 3、OCF3或CN, W2-W6系各自独立为H、F、Cl、CF3、OCF3或CN,且W4系各 自独立为CH3, K1-K5系各自独立为单键、-COO-、-OCO-、-CH2O-、-OCH2- 、-CH=CH-、CF=CF-、-(CH2)2-、-(CH2)4-、-CH=CH-(CH2)2-、-( CH2)2-CH=CH-、-CH=N-、-CH=N-N=CH-或-N(O)=N-, 环A1-A4系各自独立为1,4-伸苯基、2或3-氟-1,4-伸苯 基、2,3-二氟-1,4-伸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2或 3-氯-1,4-伸苯基、2,3-二氯-1,4-伸苯基、3,5-二氯-1,4- 伸苯基、啶-2,5-二基、反式-1,4-环己烯基、反式 -1,4-环己炔基、反式-1,3-二恶烷-2,5-二基、反式-1- 矽烷-1,4-环己烯基、反式-4-矽烷-1,4-环己烯基、 -2,6-二基、1,2,3,4-四氢-2,6-二基或十氢-2,6-二 基,且-2,6-二基及1,2,3,4-四氢-2,6-二基系做为未 经取代的或经取代基,可具有1个或2个以上的F、Cl 、CF3、OCF3或CH3, -2,6-二基环、1,2,3,4-四氢-2,6-二基环、十氢- 2,6-二基环、侧链基R1、极性基Q1、键结基K1-K5及环 A1-A4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氢原子可以重氢原子取 代, k1-k8系各自分别为0或1,k3+k4为0或1,k5+k6+k7+k8系为0、 1或2, 构成上述一般式(I-1)-(I-5)之化合物的原子可以其 同位素原子取代。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该 液晶成份A可满足至少1个下述之条件: (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所示 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所 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含 有率为5-100重量%, (i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ii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所示 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所 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含 有率为5-100重量%, (iv)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所示 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所 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含 有率为5-100重量%, (v)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所示 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所 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含 有率为5-100重量%, (v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所示 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所 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含 有率为5-100重量%, (vi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所示 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所 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含 有率为5-100重量%, (vii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ix)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i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v)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v)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vi)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3)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4)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5 )所示之化合物,并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A的 含有率为1-100重量%。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A系含有1种-20种选自二个或三个以上下 述小群(I-ai)-(I-avii)之化合物,且该化合物之含有率 为10-100重量%: 上述一般式(I-1)-(I-5)中, (I-ai)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基的化合物, (I-aii)Q1为F、Cl、CF3、OCF3或OCF2H之化合物, (I-aiii)K1-K5为单键、-(CH2)2-或-COO-之化合物, (I-aiv)环A1-A4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伸苯基、3- 氟-1,4-伸苯基或3,5-二氟-1,4-伸苯基之化合物, (I-av)-2,6-二基环、1,2,3,4-四氢-2,6-二基环、十 氢-2,6-二基环、侧链基R1、极性基Q1、键结基K1-K 5及环A1-A4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之氢原子以重氢 原子取代的化合物; 上述一般式(I-1)-(I-3)、(I-5)中, (I-avi)W1系为F、C1、CF3或OCF3,W2-W3为H、F、C1、CF3或 OCF3之化合物;上述一般式(I-2)-(I-4)中, (I-avii)X1系为F、Cl、CF3或OCF3,X2为H、F、C1、CF3或OCF3 之化合物。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A含有1种-20种选自二个或三个以上下述 小群(I-bi)-(I-bxi)之化合物,该化合物之含有率为5- 100重量%: 一般式(I-1)中,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基,Q1为F、C1 、CF3或OCF3,W1系为F、Cl、CF3或OCF3,W2-W3为H、F、Cl、 CF3或OCF3, (I-bi):k1=k2=0,环A1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伸苯基 、3-氟-1,4-伸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2,6-二 基、1,2,3,4-四氢-2,6-二基或十氢-2,6-二基,K1为 单键、-(CH2)2-或-COO-之化合物, (I-bii):k1=1、k2=0,环A1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伸苯 基、3-氟-1,4-伸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2,6- 二基、1,2,3,4-四氢-2,6-二基或十氢-2,6-二基,K1 、K2为单键、-(CH2)2-或-COO-之化合物, 一般式(I-2)中,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基,Q1为F、Cl 、CF3或OCF3,X1系为F、Cl、CF3或OCF3,X2为H、F、Cl、CF3 或OCF3,W1系为F、Cl、CF3或OCF3,W2-W3为H、F、Cl、CF3或 OCF3, (I-biii):k3=k4=0,环A1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伸苯基 、3-氟-1,4-伸苯基或3,5-二氟-1,4-伸亚基,K1、K4为单 键、-(CH2)2-或-COO-之化合物, 一般式(I-3)中,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基,Q1为F、Cl 、CF3或OCF3,X1系为F、Cl、CF3或OCF3,X2为H、F、Cl、CF3 或OCF3,W1系为F、Cl、CF3或OCF3,W2-W3为H、F、Cl、CF3或 OCF3, (I-biv):k1=k2=0,K3为单键或-COO-之化合物, (I-bv):k1=1、k2=0,环A1为1,4-伸苯基、3-氟-1,4-伸苯基 或3,5-二氟-1,4-伸苯基,K1、K3为单键或-COO-之化合物 , 一般式(I-4)中,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基,Q1为F、Cl 、CF3或OCF3,X1系为F、Cl、CF3或OCF3,X2为H、F、Cl、CF3 或OCF3, (I-bvi):k5=k6=k7=k8=0,K5为单键、-(CH2)2-、-(CH2)4-或-COO- 之化合物, (I-bvii):k5=1、k8=k7=k8=0,环A1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 -伸苯基、3-氟-1,4-伸苯基或3,5-二氟-1,4-伸苯基、K1 、K5为单键、-(CH2)2-或-COO-之化合物, (I-bviii):k7=1、k5=k6=k8=0,环A3为反式-1,4-环己烯基、1, 4-伸苯基、3-氟-1,4-伸苯基或3.5-二氟-1,4-伸苯基、K 3、K5为单键、-(CH2)2-或-COO-之化合物, (I-bix)十氢-2,6-二基为具有至少1个-CF2-、-CH2-O-、 -CH=CH-、-CH=CF-、-CF=CF-、-CH=N-、-CF=N-、>CH-O-、>C=CH- 、>C=CF-、>C=N-、>N-CH2-、>CH-CF<、>CF-CF<、>C=C<、Si之 取代基的化合物; 一般式(I-5)中,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基,Q1为F、Cl 、CF3或OCF3,W1系为F、Cl、CF3或OCF3,W2为H、F、Cl、CF3 或OCF3, (I-bx):k2=k2=0,环A1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伸苯基 、3-氟-1,4-伸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2,6-二 基、1,2,3,4-四氢-2,6-二基或十氢-2,6-二基,K1为 单键、-(CH2)2-、-(CH2)4-或-COO-之化合物, (I-bxi):k1=1、k2=0,环A2、A2为反式-1,4-环己烯基、1,4- 伸苯基、3-氟-1,4-伸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 -2,6-二基、1,2,3,4-四氢-2,6-二基或十氢-2,6-二 基,K1、K2为单键、-(CH2)2-、-(CH2)4-或-COO-之化合物 。 5.如申请专利范园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B为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1)-(II -4)所示之化合物: (其中, R1系各自分别为碳数1-10之烷基或碳数2-10之烯基, 该烷基或该烯基可为未经取代或具有1个或2个以 上经取代的F、Cl、CN、CH3或CF3,该烷基或该烯基中 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CH2基为不相互直接键结O原子, 可以O、CO或COO取代, Q1系各自分别为F、Cl、CF3、OCF3、OCF2H、OCFH2、NCS或 CN, W1-W4系各自分别为H、F、Cl、CF3、OCF3或CH,W4系各自 分别为CH3, Y1、Y2系各自分别为H、F、Cl或OCF3, V系表示CH或N, P1-P3系各自分别为单键、-COO-、-OCO-、-CH2O-、-OCH2- 、-(CH2)2-、-(CH2)4-、-CH=CH-(CH2)2-、-(CH2)2-CH=CH-、-CH=N -、-CH=N-N=CH-或-N(O)=N-,P1、P3系各自分别为CH=CH-、-CF =CF-或-C≡C-, 环B1-B3系各自分别为反式-1,4-环己烯基、反式-1,4- 环己炔基、反式-1,3-二恶烷-2,5-二基、反式-1-矽烷 -1,4-环己烯基或反式-4-矽烷-1,4-环己烯基、环B3系 为1,4-伸苯基、2或3-氟-1,4-伸苯基、2或3-氟-1,4-伸 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2或3-氮-1,4-伸苯基、2, 3-二氮-1,4-伸苯基、3,5-二氯-1,4-伸苯基, 侧链基R1、极性基Q1、键结基P1-P3及环B1-B3中存在 的1个或2个以上氢原子可以重氢原子取代, p1-p3系各自分别为0或1,p2+p3为0或1 构成一般式(II-1)-(II-4)之化合物的原子可以其同位 素原子予以取代)。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B含有1-20种选自一个或二个或三个以上 下述小群(II-ai)-(II-axii)之化合物,且该化合物之含 有率为10-100重量%: (II-ai):上述一般式(II-1)-(II-4)中,R1为碳数2-5之烯基 的化合物, (II-aii):上述一般式(II-1)-(II-4)中,Q1为F、Cl、或-OCF3 之化合物, (II-aiii):上述一般式(II-1)中,P2为-(CH2)2-或-(CH2)4-之 化合物, (II-aiv):上述一般式(II-1)中,p1为1之化合物, (II-av):上述一般式(II-2)中,Y1、Y2、W1、W2中至少1个 为F之化合物, (II-avi):上述一般式(II-2)中,p1为1,P1为C≡C-之化合物 , (II-avii):上述一般式(II-2)中,P2为单键或-(CH2)2-、P1 为-COO-之化合物, (II-aviii):上述一般式(II-3)中,Y1、Y2、W1-W4中至少1个 为F之化合物, (II-aix):上述一般式(II-3)中,P3为-C≡C-之化合物, (II-ax):上述一般式(II-3)中,P1为单键或-C≡C-,P3为-COO -之化合物, (II-axi):上述一般式(II-4)所示之化合物, (II-axii):上述一般式(II-1)、(II-2)、(II-4)之化合物中 ,环B1-B3为反式-1,4-环己烯基时,该环之氢原子中至 少1个以重氢原子取代之化合物。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B含有1-20种选自一个或二个或三个下述 小群(II-bi)-(II-bviii)之化合物,且该化合物之含有率 为10-100重量%: (II-bi):上述一般式(II-1)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为0,Q1为-CN之化合物, (II-bii):上述一般式(II-1)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为1,Q1为F或-CN,Y1、Y2为H或F之化合物, (II-biii):上述一般式(II-2)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为0,Q1为-CN,Y1、Y2、W1、W2为H或F之化合物, (II-biv):上述一般式(II-2)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为1,P2为单键、-(CH2)2-或-COO-,P1为单键、-COO-或 -C≡C-,Q1为F或-CN,Y1、Y2、W1、W2为H或F之化合物, (II-bv):上述一般式(II-3)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与P3中任一方为单键,另一方为单键、-COO-或-C ≡C-之化合物, (II-bvi):上述一般式(II-3)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Y1、Y2、W1-W4为N或F之化合物, (II-bvii):上述一般式(II-4)中,R1为碳数2-7之烷基或烯 基,p2+p3为0之化合物, (II-bviii):上述一般式(II-1)、(II-2)之化合物中,环B1 、B2为反式-1,4-环己烯基时,该环之氢原子中至少1 个以重氢原子取代的化合物。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B含有1-20种选自一个或二个或三个以上 下述小群(II-ci)-(II-civ)之化合物,该化合物之含有 率为10-100重量%: (II-ci):上述一般式(II-1)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为1,P1与P2中任一方为单键,另一方为单键、- COO-、-(CH2)2-、或-(CH2)4,Q1为F、Cl、CF3、OCF3或OCF2H,Y1 、Y2之1个或2个为F之化合物, (II-cii):上述一般式(II-2)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为1,P2为单键、-(CH2)2-或-COO-,P1为单键、-COO-或 -C≡C-,Q1为F、Cl、CF3、OCF3或OCF2H,Y1、Y2之1个或2个 为F,W1、W2为H或F之化合物, (II-ciii):上述一般式(II-3)中,R1为碳数2-5之烷基或烯 基,P1与P3之一方为单键,另一方为单键,-COO-或-C≡C, Q1为F、Cl、CF3、OCF3或OCF2H,Y1及Y2之1个或2个为F,W1-W4 为H或1个以上为F之化合物, (II-civ):上述一般式(II-1)、(II-2)之化合物中,环B1、B 2为反式-1,4-环己烯基时,该环之氢原子中至少三个 以重氢原子取代之化合物。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C含有选自一般式(III-1)-(III-4)之化合物: (其中, W1-W3系各自分别为H、F、Cl、CF3、OCF3或CN, V系表示CH或N, R2、R3系各自分别为碳数1-10之烷基、烷氧基或碳 数2-10之烯基、烯氧基,该烷基、该烷氧基、该烯 基或该烯氧基可为未经取代或具有1个或2个以上 之F、Cl、CN、CH3或CF3之取代基,及/或该烷基、该烷 氧基、该烯基或该烯氧基中存在的1个或2个以上 之CH2基,没有互相直接键结于O原子,以O、CO或COO取 代, Z1-Z3系各自分别为H、F、Cl、CF3、OCF3或CN,且Z3系各 自分别为-CH3, M1-M3系各自分别为单键、-COO-、-OCO-、-CH2O-、-OCH2- 、-(CH2)2-、-(CH2)4-、-CH=CH-(CH2)2-、-(CH2)2-CH=CH-、-CH=N -、-CH=N-N=CH-或-N(O)=N-,M1、M3各自分别为-CH= CH-、-CF= CF-或-C≡C-, 环C1-C3系各自分别为反式-1,4-环己烯基、反式-1,4- 环己炔基、反式-1,3-二恶烷-2,5-二基、反式-1-矽烷 -1,4-环己烯基、反式-4-矽烷-1,4-环己烯基、-2,6- 二基、1,2,3,4-四氢-2,6-二基或十氢-2,6-二基,且 -2,6-二基及1,2,3,4-四氢-2,6-二基系为未经取代 或具有1个或2个F、Cl、CF3、OCF3或CH3之取代基,环C1 、C3亦可以为1,4-伸苯基、2或3-氟-1,4-伸苯基、2,3- 二氟-1,4-伸苯基、3,5-二氟-1,4-伸苯基、2或3-氯-1,4- 伸苯基、2,3-二氮-1,4-伸苯基、3,5-二氯-1,4-伸苯基, 侧链基R2、R3,键结基M1-M3及环C1-C3存在的1个或2个 以上之氢原子以重氢原子取代, m1-m3系各自分别为0或1,m2+m3为0或1, 构成上述一般式(III-1)-(III-4)之化合物的原子可以 其同位素原子取代)。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顼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C可满足至少一个下述之条件: (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1) 所示之化合物,且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之 含有率为5-100重量%, (i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2 )所示之化合物,且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之 含有率为5-100重量%, (ii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III-3) 所示之化合物,且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之 含有率为5-100重量%, (iv)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4 )所示之化合物,且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之 含有率为5-100重量%, (v)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1)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2)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之 含有率为5-100重量%, (v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1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3)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vi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1)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vii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2)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3)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ix)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2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x)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3)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之 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2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3)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1)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2)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ii)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1)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3)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xiv)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2)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 3)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的含有率为5-100重量%, (xv)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1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2 )所示之化合物,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III-3 )所示之化合物,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选自一般式( III-4)所示之化合物,该选得的化合物在液晶成份C 之含有率为5-100重量%。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20种选自一个或二个或三个 以上下述小群之(III-a)-(III-axii)的化合物,且该化合 物之含有率为10-100重量%: (III-ai):上述一般式(III-1)-(III-4)中,R2为碳数2-5之烯 基的化合物, (III-aii):上述一般式(III-1)-(III-4)中,R3为碳数2-7之直 链状烯基或烯氧基之化合物, (III-aiii):上述一般式(III-1)之化合物中,m1为0,M2为单 键或-(CH2)2-之化合物, (III-aiv):上述一般式(III-1)之化合物中,m1为1之化合 物, (III-av):上述一般式(III-2)所示之化合物, (III-avi):上述一般式(III-3)之化合物中,Z1、Z2、W1-W3 中至少1个为F之化合物, (III-avii):上述一般式(III-3)之化合物中,Z3为F或-CH3 之化合物, (III-aviii):上述一般式(III-3)之化合物中,m1为0,M3为 单键之化合物, (III-aix):上述一般式(III-3)之化合物中,m1为1,M1为单 键、-OCO-、-CH2O-、-OCH2-、-(CH2)2-、-(CH2)4-、-CH=CH-(CH 2)2-、-(CH2)2-CH=CH-、-CH=N-、-CH=N-N=CH-、-N(O)=N-、-CH=CH -或-CF=CF-之化合物, (III-ax):上述一般式(III-3)之化合物中,M1为-COO-或-C ≡C-,M3为-OCO-、-CH2O-、-OCH2-、-(CH2)2-、-(CH2)4-、-CH= CH-(CH2)2-、-(CH2)2-CH=CH-、-CH=N-、-CH=N-N=CH-、-N(O)=N-、 -CH=CH-、-CF=CF-或-C≡C-之化合物, (III-axi):上述一般式(III-4)所示之化合物, (III-axii):上述一般式(III-1)-(III-4)之化合物中,环C1-C 3为反式-1,4-环己烯时,该环之氢原子中至少1个为 重氢原子取代之化合物。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液晶成份C系含有1种-20种选自一个或二个或三个 以上下述小群(III-bi)-(III-bix)之化合物,且该化合物 之含有率为10-100重量%: (III-bi):上述一般式(III-1)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碳 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之 烯基、烯氧基,m1为0,M2为单键、-COO-或-(CH2)2-之化 合物, (III-bii):上述一般式(III-1)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m1为1,环C1为反式-1,4二环己烯基,M 1与M2之一方为单键、另一方为单键、-COO-或-(CH2)2- 之化合物, (III-biii):上述一般式(III-2)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环C2为反式-1,4-环己烯基或反式-1 ,4-环己炔基,m1为0,M2为单键、-COO-或-(CH2)2-之化合 物, (III-biv):上述一般式(III-2)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环C2为反式-1,4-环己烯基或反式-1 ,4-环己炔基,m1为1,M1与M2之一方为单键之化合物, (III-bv):上述一般式(III-3)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碳 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之 烯基、烯氧基,m1为0,M3为单键、-C≡C-或-CH=N-N=CH-之 化合物, (III-bvi):上述一般式(III-3)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m1为1,M1为单键、-(CH2)2-、-COO-或-C ≡C-,M2为单键、-COO-或-C≡C-之化合物, (III-bvii):上述一般式(III-3)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m1为1,M1与M3之一方为单键、另一 方为单键或-C≡C-,W1、W2中至少1个为F之化合物, (III-bviii):上述一般式(III-3)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Z2、Z3中任一个为以F、CH3取代的 化合物, (III-bix):上述一般式(III-4)中,R2为碳数1-5之烷基、 碳数2-5之烯基;R3为碳数1-5之烷基、烷氧基,碳数2-5 之烯基、烯氧基;m2+m3为0之化合物。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该液晶组成物系含有4个六碳环之芯构造的化合物 ,且含有1种或2种以上之该化合物,该化合物之液晶 相-等方性液相转移温度为100℃以上。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该液晶组成物系为具2-40之介电率异方性、0.02-0.40 之复折射率、50℃-180℃之向列相-等方性液相转移 温度为-200℃-0℃之结晶相、蝶状相或玻璃相-向列 转移温度。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向列液晶组成物,其中, 在液晶组成物中含有具诱发旋转波峰为0.5-1000m 之光学活性基的化合物。 16.一种使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5项中任一项之向 列液晶组成物之主动、矩阵、旋转、向列或超旋 转、向列液晶显示装置。 17.一种光散射型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具有含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15项中任一项之液晶组成物及透 明性固体物质之调光层。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光散射型液晶显示装 置,其中,调光层中液晶组成物为连续层,且在该连 续层中形成上述透明性固体物质为均匀的三次元 网目状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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