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重写记录媒体的记录、再现方法 |
摘要 |
一种保存关于支持各生产商特定功能的生产商信息的记录装置及其方法。一种再现支持生产商特有功能的生产商信息的再现装置及其方法。如果记录装置修改了记录介质的内容,它应记录它自身的生产商识别代码。记录装置/再现装置在利用其自身的用于某种特定功能的生产商信息项之前,检查记录介质上的识别代码。而且,可以减少确定各生产商信息项是否有效所需的时间。 |
申请公布号 |
CN1282195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0.25 |
申请号 |
CN01122416.9 |
申请日期 |
1999.06.22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文诚辰;吴永南;郑泰允;姜政锡;朴判基 |
分类号 |
G11B27/19(2006.01);G11B27/034(2006.01);G11B7/00(2006.01);G11B20/12(2006.01) |
主分类号 |
G11B27/19(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明星 |
主权项 |
1、一种在可重写记录介质上记录A/V数据的方法,所述记录介质包含音视频数据区域及信息文件区域,该信息文件区域包含用于支持所记录内容格式化信息的生产商信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将所输入的A/V信号经编码、调制后转换成的RF信号记录于所述记录介质的音视频数据区域;和将所记录的A/V数据相关的压缩数据位置和大小的信息以及执行特定功能、记录/编辑操作的记录器/编辑器的生产商信息记录于所述记录介质的信息文件区域,其中,所记录的生产商信息含有最后记录或修改记录介质的内容的记录装置生产商的识别代码信息。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