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光资讯记录媒体,系于基板的一面侧具有记录符号资讯的符号资讯记录层,而于另一面侧具有记录可视资讯、且记录密度较上述符号资讯记录层为低的可视资讯记录层,该光资讯记录媒体之特征为:在具有上述可视资讯记录层的面侧赋以可判别是否允许对该可视资讯记录层进行记录的文字列或标记。2.一种资讯记录方法,系使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资讯记录媒体,以及使用至少可对该光资讯记录媒体的可视资讯记录层进行可视资讯的记录、与可判别上述文字列或标记的记录装置,该资讯记录方法之特征为:在对上述可视资讯记录层记录可视资讯时,上述记录装置系基于上述文字列或标记,仅在判别允许对上述可视资讯记录层进行记录时,对上述可视资讯记录层记录可视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