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
摘要 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系含有着色剂、树脂、有机溶剂以及胶化剂。又,上述胶化剂系一相对于上述有机溶剂的溶解度(20℃)为0.1~20重量%的溶解性胶化剂;墨水的黏度,当剪切速度为0.1(1/s)之时系900mPas以上、当剪切速度为100(1/s)之时系250mPas以下。
申请公布号 TWI261608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11
申请号 TW089118922 申请日期 2000.09.15
申请人 樱花克勒派司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尾松 武治;井上 浩
分类号 C09D11/16;C09D10/00 主分类号 C09D11/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相对于墨水全量,系含 有着色剂20-60重量%、树脂3-30重量%、有机溶剂10-70 重量%、以及胶化剂0.05-5重量%,前述胶化剂系相对 于前述有机溶剂的溶解度(20℃)为0.1-20重量%的溶 解性胶化剂;墨水的黏度,当剪切速度为0.1(1/s)之时 系700mPa以上、当剪切速度为100(1/s)之时系500mPa s以下。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墨水的黏度,当剪切速度为0.1(1/s)之时系900mPa s以上、当剪切速度为100(1/s)之时系250mPas以下。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着色剂含有二氧化钛。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相对于墨水全量系含有二氧化钛20-60重量%。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胶化剂系2-乙基己酸铝。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胶化剂系二皂型之2-乙基己酸铝。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有机溶剂系烃系溶剂。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有机溶剂系具有至少20mmHg(20℃)之蒸气压的速 乾性有机溶剂。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其 中,有机溶剂系甲基环己烷。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 其中,树脂系择自烷基酚醛树脂、松香改质树脂、 以及醇酸树脂中之至少一种。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 系进一步含有非离子系界面活性剂。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 其中,非离子系界面活性剂系择自高级醇环氧乙烷 加成物、烷基酚醛环氧乙烷加成物、山梨糖醇酐 脂肪酸酯之中任一者。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书写用具用油性墨水, 其中,相对于墨水全量系含有非离子系界面活性剂 0.3-5重量%。 14.一种书写用具,系收容着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油性墨水。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书写用具,其中,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油性墨水系收容于墨水收容管内, 于墨水收容管的一端侧之墨水流出部系组装着笔 尖,于上述墨水收容管内系以与上述油性墨水相接 的方式收容着墨水追随体,该墨水追随体系至少由 与油性墨水相接之第1层以及与此第1层相接之第2 层所构成,上述第1层系水性胶状物质,上述第2层系 难挥发性或非挥发性之有机液体。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书写用具,其中,水性胶 状物质系含有水溶性高分子作为胶化剂。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书写用具,其中,水溶性 高分子系糖类。 18.一种修正笔,系收容着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油 性墨水,于笔尖之墨水流出部系保持着钢珠、滚轮 、棒状体之至少一者。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修正笔,其中,系具备可 自外部识别墨水的容器。 20.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修正笔的使用方 法,系无须振荡或搅拌即可书写于错字上来掩蔽错 字。 图式简单说明: 图1所示系本发明之修正笔之一实施形态的概略截 面图。 图2所示系其他实施形态之概略截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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