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液晶显示装置配置从背面侧往表面侧反射x方向的线偏振光并使y方向的线偏振光透射的偏振光选择反射板(12)、使x方向的线偏振光透射的第1偏振板(4)、液晶显示面板(13)和使y方向的线偏振光透射的第2偏振板(8)。仅对液晶显示面板(13)背面侧配置偏振光选择反射板(13)。而且,可通过在偏振光选择反射板(12)反射从背面侧入射的光的y方向线偏振光,保护隐私。使透射的x方向线偏振光经第1偏振板(4)、液晶显示面板(13)和第2偏振板(8)逸出到表面侧。由此可实现即使在周围光强的环境下也能进行良好的画面显示的液晶显示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82655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8.30
申请号 CN200480021231.5 申请日期 2004.07.21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津田和彦;植木俊;中村浩三;田口登喜生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沈昭坤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将液晶层设置在形成一对的第1偏振板与第2偏振板之间的液晶显示媒体;以及与所述液晶显示媒体对置地设置在第1偏振板方的位置,并使从与所述液晶显示媒体侧的面相反侧的面入射的光中,使具有第1偏振状态的分量的光进行透射、而使具有与第1偏振状态不同的第2偏振状态的分量的光进行反射的偏振光选择反射部件。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