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有箬竹精之清洁用品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对生态系不构成伤害而含有自然物作为抗菌成份之身体清洁用品。本发明提供一种含有浓度7%以上之箬竹精液为特征之抗菌性清洁用品,包括用以使口腔清新之口香糖、漱口液、牙膏,用以涂沫在身体上使之清洁之肥皂、洗发精、化粧乳等化粧品,及用以浸渍身体之至少一部份使其清净之淋浴剂或消毒液。
申请公布号 TWI26022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8.21
申请号 TW089113350 申请日期 2000.07.06
申请人 凤凰堂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土田裕三
分类号 A61K7/00;A61K7/075;A61K7/26 主分类号 A61K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杜汉淮 台北市中山区吉林路24号9楼之6
主权项 1.一种清洁身体所用之清洁用品,系以含有浓度7%( 固形份2.94%)以上之 竹精液及269.5ppm以上之源自箬 竹精之硫黄成份为其特征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清洁用品,其中该清洁用 品为口香糖、牙膏或漱口液。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清洁用品,其中该清洁用 品系以涂抹在身体上,使其清洁之肥皂、洗发精、 化粧水、化粧乳等化粒品。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清洁用品,其中该清洁用 品系用以浸渍身体之至少一部分,使其清净之消毒 液或淋浴用剂。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