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号灯
摘要 信号灯,涉及一种交通灯以及具有以一标志渐进显示时间消逝的指示器,尤其是涉及一种既适用于正常行人,又适用于色盲和色弱者的道路斑马线交通信号灯。提供一种既适用于眼睛正常的行人,又适用于色盲与色弱的行人的道路斑马线信号灯。设有支架、灯罩、灯座、灯泡、控制电路,灯罩与灯座固接在支架上,灯泡设于灯座上,灯座设2个,其中1个灯座为通行灯座,背景为绿色灯泡,呈行走状态的行人部分为黑色;另1个灯座为禁止通行灯座,背景为红色灯泡,呈站立止步状态的行人部分为黑色。从色盲和色弱者的眼睛特性出发,不需对现有的设备作过多的改变,既不影响正常行人通过道路斑马线,又解决了色盲和色弱者的困难。
申请公布号 CN2800410Y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7.26
申请号 CN200520016256.8 申请日期 2005.04.05
申请人 厦门市康乐第二小学 发明人 汪乔琛;林刚强
分类号 G08G1/095(2006.01) 主分类号 G08G1/095(2006.01)
代理机构 厦门南强之路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马应森
主权项 1、信号灯,设有支架、灯罩、灯座、灯泡、控制电路,灯罩与灯座固接在支架上,灯泡设于灯座上,灯座设2个,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灯座中1个灯座为通行灯座,背景为绿色灯泡,呈行走状态的行人部分为黑色;另1个灯座为禁止通行灯座,背景为红色灯泡,呈站立止步状态的行人部分为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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