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由式(1)所代表之化合物, 其中 Z为甲撑,R11及R12为卤素, R1到R10分别为未经取代C1-C4烷基,卤素,H或-OCN, R1与R2一起及/或R2与R3一起,及/或R9与R10一起,及/或R 8与R9一起,彼等各自独立,以形成一或多个芳族环, 其可被C1-C4烷基或卤素取代;其中至少一个芳族环A 及B或由R1与R2及/或R2与R3及/或R9与R10及/或R8与R9所 形成之至少一个芳族环被至少一氰氧基取代。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 R1及R10为H; R2,R4,R7及R9彼此独立,其为卤素,H或-OCN; R3,R5,R6及R8彼此独立,其为H或-OCN。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 R1,R5,R6及R10为H; R2,R4,R7及R9彼此独立,其为卤素,或H; 且R3及R8为-OCN。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化合物,其中 R1,R2,R4,R5,R6,R7,R9及R10为H; R3及R8为-OCN;且R11及R12为氯。 5.一种含氰酸酯类之环三聚化之反应产物之预聚 物混合物,其中至少一个该氰酸酯类为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及其中在整体组成物中高 至60%氰氧基系三聚化为部分环三聚化之反应产物 。 6.一种热固性组成物,其包括: a)至少15%重量比之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 物或其环三聚化之反应产物, 及 b)溶剂。 7.一种热固性组成物,其包括: a)至少15%重量比之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 物或其环三聚化之反应产物,及 b)与成份a)不同之单氰酸酯。 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热固性组成物,其中成 份b)为至少一经卤素或未经卤素取代之芳族单氰 酸酯。 9.一种热固性组成物,其包括: a)至少15%重量比之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 物或其环三聚化反应产物,及 b)一非氰酸酯之可热硬化单体或低聚物。 10.一种热固性组成物,其包括: a)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或其环三聚化 之反应产物,其占至少15%重量比的整体组成物,且 组成物之余量则视需要地为下列至少一成份(b)至( g): b)溶剂, c)另外含单-及聚氰氧基之化合物, d)一非氰酸酯类之可热硬化或反应性化合物, e)硬化催化剂及/或加速剂 f)增韧剂,及 g)市售添加剂及填料。 11.一种用于制备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 之方法,其包括: a)在第一反应中,在酸之存在下,将经取代之芳族化 合物与含单-,二-,三-卤素之醛、缩醛或缩醛或相 对应之醇反应,以产生含至少两个环被卤素取代之 醛、缩醛或半缩醛之残基所连结的芳族化合物; b)在第二反应中,所得芳族化合物与硷性化合物,及 有机非极性溶剂接触,以移除至少一卤基,以产生 芳族化合物,其中至少两个环被含不饱和基之基团 所连结; c)在第三反应中,将产生于第二反应之芳族化合物 之至少一些羟基经由与卤化氰反应转化为氰氧基, 以产生所欲最终产物。 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含卤素之 醛,缩醛或半缩醛为三氯乙醛或2,2,2-三氯-1-乙氧基 乙醇。 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与在步骤a )中之含卤素之醛,缩醛或半缩醛反应的芳族化合 物为选自酚,氯酚,二氯酚,甲酚,二甲苯酚(xylenil), 香芹酚(carvacol),百里酚,酚,酚,菲酚,焦儿茶酚, 间苯二酚,氯间苯二酚,二氯间苯二酚,氢,氯氢 ,二氯氢,三氯氢,二酚,氯二酚,二氯二 酚,及其混合物。 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a) 中,反应混合物进一步包括微量非芳族醇。 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系用于产 生硬化物件,其具有小于10Joule/g-K之峰値的放热速 率,如由使用联邦航空部(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所发展之热解-燃烧流动热量计来量测。 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系用于产 生硬化物件,其具有小于25Joule/g-K之峰値的放热速 率,如根据Ohio州立大学热逸散测试所量测。 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系用于产 生硬化物件,其具有小于3KJoule/g之总放热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