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放送接收系统 | ||
摘要 | 提供即使在子电视中不具有调谐器,也能够在母电视和子电视双方视听放送,并且即使在母电视为电视OFF时仍能够继续进行子电视视听的放送接收系统。在母TV电视ON时,电源部A、电源部B和电源部C工作。母TV电视OFF时(待机状态),如果子TV为电视ON,电源部A和电源部B工作,如果子TV为电视OFF,仅仅电源部A工作。因此,即使母TV为电视OFF,只要子TV为电视ON,即可进行放送接收处理和向子TV的无线图像发送。如果母TV为电视OFF并且子TV也为电视OFF,停止向用于放送接收处理的电路的电力供给,谋求电力节省。 | ||
申请公布号 | CN179567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6.28 |
申请号 | CN200480014701.5 | 申请日期 | 2004.05.19 |
申请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笠松秀树 |
分类号 | H04N5/4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5/44(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激扬 |
主权项 | 1、一种放送接收系统,由具有接收放送波的接收部、根据所接收的放送波至少生成图像信号的信号处理部、根据图像信号进行图像显示的显示器、根据接收的放送波至少生成图像的发送电波的机构的母电视机构,和具有接收前述发送电波的接收部、根据所接收的发送电波至少生成图像信号的信号处理部、根据图像信号进行图像显示的显示器的子电视机构所构成,其特征在于:前述子电视机构具有无线发送表示该电视ON状态信息的机构,另一方面前述母电视机构具有无线接收表示前述电视ON状态信息的机构,并且构成为前述母电视机构在电视OFF时,停止向本显示器的图像显示,另一方面在接收到表示前述子电视机构的电视ON状态信息时,继续放送接收处理、发送电波生成处理和子电视信息的无线接收处理。 |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