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地震及停电紧急照明灯,包括一壳体及一控 制电路,该控制电路系固定于壳体中,且该壳体具 有一面板,其中,该控制电路包含: 一电源供应装置,系接收交流电源,并将交流电源 转换成直流电源后,传送至停电(断电)侦测电路、 充电电池组中; 一停电(断电)侦测电路,系接收电源供应装置之电 源,并与充电电池组相介接,当侦测停电或断电时, 即会驱使充电电池组供电至紧急照明发光灯组及 箭头指示发光灯组; 一地震侦测电路,系与充电电池组相介接,若侦测 地震发生时,即会驱使充电电池组供电至紧急照明 发光灯组、箭头指示发光灯组及警报器中; 一充电电池组,系与接收来自电源供应装置之电源 ,以进行电力之蓄电,使其可提供停电(断电)侦测电 路、箭头指示发光灯组、紧急照明发光灯组、警 报器及地震侦测器之启动电源; 一紧急照明发光灯组,该紧急照明发光灯组系与充 电电池组相介接,使其于停电或地震时可发出恒亮 光源; 一箭头指示发光灯组,该箭头指示发光灯组系与充 电电池组相介接,使其于停电或地震时发出方向指 示之光源; 一警报器,该警报器系与充电电池组介接,使其系 于地震发生时会产生警示之声响。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壳体可具有透光性。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紧急照明发光灯组与壳体及箭头指示 发光灯组系与壳体之面板相对应。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紧急照明发光灯组与箭头指示发光灯 组系可突露出壳体之面板外。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紧急照明发光灯组可为至少一颗以上 之发光二极体或其他高亮度发光体。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箭头指示发光灯组于停电或地震时可 发出跑马灯或闪烁或恒亮型态之方向指示光源。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箭头指示发光灯组系由数颗发光二极 体或其他高亮度发光体排列而成。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箭头指示发光灯组之箭头方向可朝上 、下、左、右之任一方向,或将箭头设置成阶梯状 ,以作为上、下楼梯之指示。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地震及停电紧急照 明灯,其中该警报器可为蜂鸣器或其他形式之警报 器。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为本创作地震及停电紧急照明灯之方块图; 图二A、B为本创作地震及停电紧急照明灯之立体 示意图; 图三为本创作地震及停电紧急照明灯之停电动作 示意图;以及 图四为本创作地震及停电紧急照明灯之地震动作 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