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有机场致发光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有机场致发光(EL)装置,其具有:发光层,包含位于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的至少一种荧光体掺杂剂;蓝色发光层,接触发光层,其中,发光层具有作为主体材料的空穴传输材料和电子传输材料。 |
申请公布号 |
CN17737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5.17 |
申请号 |
CN200510117757.X |
申请日期 |
2005.11.10 |
申请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李俊烨;千民承;崔镕中 |
分类号 |
H01L51/50(2006.01);H01L51/52(2006.01);H01L51/54(2006.01);C09K11/06(2006.01);H05B33/1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L51/5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鸿禧;韩素云 |
主权项 |
1、一种有机场致发光装置,包括: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发光层,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所述发光层包括第一发光层和第二发光层,部分所述第二发光层在整个所述第一发光层的上方连续地延伸以接触整个所述第一发光层,所述第一发光层包含主体材料和至少一种荧光体掺杂剂,所述主体材料包括空穴传输材料和电子传输材料。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