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点火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一种点火装置,设有一本体,该本体之一端设有内凹之一缺口,该缺口可容纳一喷火嘴,该喷火嘴之一端两侧系枢设于该缺口内缘之对应位置,使得该喷火嘴可活动地转入该缺口,并完全收纳于该本体内以保护该喷火嘴不致遭到撞击而损坏;或该喷火嘴可自该缺口朝远离该本体之方向转出,另外,该点火装置于邻近该喷火嘴处尚设有一限位元件,使得该喷火嘴可被卡固于该本体内,或自该本体内转出后,该限位元件可卡固该喷火嘴,使其与该本体呈现至少一特定角度。
申请公布号 TWM29021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5.01
申请号 TW094219467 申请日期 2005.11.10
申请人 许煌熙 发明人 林季雄
分类号 F23Q2/16 主分类号 F23Q2/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严国杰 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1段70之1号6楼
主权项 1.一种点火装置,包括: 一本体,其一端系设有一内凹之缺口; 一喷火嘴,恰可容纳于该缺口内,该喷火嘴一端之 两侧系枢设于该缺口内缘之对应位置,该喷火嘴系 可活动地转入该缺口,完全收纳于该本体内,或朝 远离该本体之方向自该缺口转出; 一限位元件,系可活动地设于该本体邻近该喷火嘴 处,该限位元件并得以卡固该喷火嘴,该喷火嘴而 与该本体呈现至少一角度。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限 位元件系设于该喷火嘴内所设之一容置空间邻近 于该喷火嘴与该本体之枢设位置处,该限位元件包 括: 一限位本体; 一盖帽,系设于该限位本体之一侧,并于该喷火嘴 之表面露出; 一凸柱,系设在该限位本体上对应于该盖帽之另一 侧,该凸柱上套设有一弹性元件,该弹性元件所产 生之回复力,回复该限位元件至原位; 二凸块,分别设于该限位本体邻近该凸柱之两侧面 ,且该凸块卡固该喷火嘴,该喷火嘴与该本体呈现 至少一角度。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喷 火嘴之容置空间内包括: 二第一穿孔,系分别开设在对应于该限位元件之两 侧; 二枢轴,分别穿过该第一穿孔,而枢设于该缺口内 缘之对应位置。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喷 火嘴之容置空间内尚包括一档槽,该档槽系设于该 喷火嘴内壁朝中心延伸,并面对该凸柱一端,而限 制该凸柱之移动。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本 体尚包括: 二第二穿孔,系分别开设在面对该缺口之两侧,供 该枢轴枢设于其中。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各枢 轴包括: 一凸轴,设于该枢轴之一端,并穿过对应之第一、 二穿孔与该本体相接; 一止挡部,系与该凸轴相连接,且与该喷火嘴内壁 相贴合,该止挡部系呈中空状之圆盘,其上设有与 圆盘中心相通之复数个沟槽,该等沟槽互成不同角 度之任一沟槽系可分别容纳任一凸块,该枢轴可活 动地被该一凸块卡固,而各止挡部位于该盖帽两侧 移动之路径上,并限制该限位元件之移动。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限 位元件包括: 一主体; 一凸钮,系设于该主体之一末端,该凸钮系凸出于 该本体远离该缺口之一侧; 一定位部,系设于该主体之另一末端,该定位部包 括其两侧相对应之二凸块,该定位部并位于该喷火 嘴之一侧,其该二凸块用以卡固该喷火嘴,而与该 本体呈现至少一角度; 一弹性元件,套设于该主体位于该本体内之一段上 ,该弹性元件受到压缩所产生之回复力回复该限位 元件至原位。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主 体邻近该凸钮处并朝外延伸有一挡板,该挡板系位 于该本体内,而该挡板面对该凸钮之一侧系抵靠该 本体,而另一侧系抵靠该弹性元件。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本 体内呈空心状,系尚设有: 一第三穿孔,系穿设于该本体背对该缺口之一侧, 供该凸钮通过其中; 一第四穿孔,系穿设于该本体面对该缺口与该第三 穿孔之相对应之一侧,且供该定位部通过其中; 一第五穿孔,系穿设于该本体背对该第四穿孔之一 侧上。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 本体内尚设有二止挡块,该二止挡块系分别设于该 本体及该第四穿孔之两侧,并限制该挡板之移动。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 喷火嘴内设有一容置空间,其中包括: 一止挡穿孔,系穿设于该喷火嘴对应该第四穿孔之 一侧,且供该定位部通过其中; 一枢轴,该枢轴系设于该喷火嘴背对该第四穿孔之 一侧,且穿过该第五穿孔而与该本体相枢接。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 止挡穿孔系包括有一圆形穿孔及该圆形穿孔周围 所向外延伸有互成不同角度之复数个沟槽,该圆形 穿孔及任一对应之二沟槽恰可供该定位部通过,使 得该限位元件以卡固该喷火嘴。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7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 该本体尚设有: 一燃料室,其内含可燃气体,系设于该本体内远离 该缺口之一端,该燃料室之一端设有可输出可燃气 体之一气体阀出口,该气体阀出口上套设有一导气 管,该导气管通过该枢轴延伸至该喷火嘴内; 一电弧产生器,系向外延伸有一电极线,该电极线 通过该枢轴并延伸至该喷火嘴内靠近该导气管处, 该电极线经触发后产生一火花; 一点火钮,其一端系凸设于该本体之表面,而另端 与该气体阀出口、电弧产生器处相连接以分别触 发该气体阀出口及电弧产生器。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 本体尚设有: 一燃料调整筏,系设于该燃料室之一侧,并露出于 该本体表面,并控制该燃料调整筏输出可燃气体之 多寡; 一点火钮开关,该点火钮开关之一端设于该本体表 面上,系可活动地伸入该点火钮中,以阻挡该点火 钮按压。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点火装置,其中该 主体系呈半圆柱型。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习知技艺之一示意图; 第2图系本创作之实施例示意图; 第3图系本创作之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第4图系本创作之实施例之透视图; 第5图系本创作之另一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第6图系本创作之另一实施例之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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