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电子秤(2)
摘要 1.仰视图与俯视图对称,省略仰视图。2.左视图与俯视图逆时针旋转90度相同,右视图与俯视图顺时针旋转90度相同,省略左视图、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518646D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12
申请号 CN200530061654.7 申请日期 2005.06.22
申请人 陈宇江 发明人 陈宇江
分类号 10-04 主分类号 10-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28300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居委会柏华坊三幢603房